根據《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0號)和《湖北省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30號)等有關規定,?現將我市2021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申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申報時限
????申報2021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的時限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15日。
二、申報范圍及對象
(一)參保單位在職職工
參保單位應以申報當月在冊職工為對象,以職工本人2020年1月至12月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申報2021年度的繳費工資。無2020年月平均工資的,以2021年月平均工資作為申報2021年度的繳費工資。無2021年月平均工資的,以申報當月實際工資作為申報2021年度的繳費工資。
(二)參保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退休人員
具體包括:未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退休人員、改制科研院所在改制前的退休人員和從企業剝離的中小學退休教師。參保單位應以申報當月退休人員為對象,以退休人員2020年12月養老金作為申報2021年度的養老金。2021年1月至6月新增退休人員,以申報當月養老金作為申報2021年度的養老金。申報2021年度的養老金用于核定其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劃撥基數。
注: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由于我市社保系統已記載其養老金數據,參保單位無需再為其申報養老金,統一由社保部門按其2020年12月養老金進行申報。2021年1月至6月新增退休人員,暫按2021年6月養老金進行申報,待養老金按當年新標準核定后,再對其養老金調整之前少劃入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予以補記。
三、申報資料
(一)《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申報承諾書》一份(詳見附件1);
(二)《武漢市2021年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申報表》一份(詳見附件2);
(三)《武漢市2021年醫療保險退休人員養老金申報表》一份(詳見附件3)。
四、申報流程
(一)參保單位可通過“不見面”方式辦理2021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及養老金申報業務,具體申報流程如下:
1、參保單位登錄“湖北政務服務網(zwfw.hub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