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及開發區發改局:
經市政府同意,現開展推薦第四批服務業中小微紓困企業的工作。按照《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關于開展第四批市級紓困企業名單申報認定工作的函》要求,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武漢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業紓困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武政辦〔2020〕18號),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一)在武漢市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印發的《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中規定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業。
(二)企業在2020年1月之前生產經營正常,目前因受疫情影響產生暫時性流動困難,經過幫扶能夠較快恢復正常生產經營能力;企業征信記錄良好、正常納稅,具有采購訂單及銷售合同、真實有效交易背景的中小微企業。
(三)按照職責分工,發改部門主要負責服務業(除商貿領域外)企業紓困專項資金貸款申報工作。
二、工作流程
(一)各區向銀行推薦企業的方式
1、企業申報。企業根據本通知要求,填報《武漢市服務業中小微企業第四批紓困專項貸款融資需求摸排表》(見附表),并由企業注冊地所在區發改局通知、受理、審核、提交申請表格。同時,企業必須同步在“漢融通”平臺完成相關注冊申報手續。
2、各區初審。各區(開發區)發改局組織相關企業申報,負責對申請企業是否符合中小微企業劃型標準、填報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進行初審,并提出初審意見,將紓困企業名單匯總表正式行文報送至市發改委。
3、名單審查。市發改委根據《武漢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業紓困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武政辦〔2020〕18號)對各單位推薦名單進行審查,并將審查意見反饋至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4、放貸及貼息。市金融局收到市直有關部門推薦的具備申請貸款貼息資格的企業名單后,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漢融通”市級名單標識的生成。各區組織企業登陸“漢融通”向銀行提出融資申請,銀行對符合信貸條件的中小微企業放貸款后隨即辦理貼息申報手續。
(二)銀行向市直部門推薦企業的方式
1、轉發名單。市發改委在收到市金融局轉來的銀行推薦的符合信貸條件的服務業中小微企業名單后,分批次轉發給各區(開發區)發改局。
2、各區審查。各區(開發區)發改局按照武政辦〔2020〕18號文件第二條的規定,負責對銀行推薦的中小微企業是否符合中小微企業劃型標準、填報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進行審核,并提出審查認定意見,在收到名單后2個工作日內,將中小微企業市級名單認定結果匯總表正式行文報送至市發改委服務業處。
3、匯總轉報。市發改委匯總各區審查意見后將結果反饋至市金融局。
三、有關說明
(一)企業在填報《武漢市服務業中小微企業紓困專項貸款融資需求摸排表》時,企業名稱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需與登記注冊的營業執照保持一致;企業所屬行業類別應依據企業主營業務選擇,相關融資需求及意向銀行需與“漢融通”平臺填報信息保持一致。
(二)企業申報的同時,必須同時在“漢融通”平臺,進行注冊、授權、法人識別,并提交融資需求,選擇意向銀行,否則將影響后續貸款和貼息。
“漢融通”網址:https://hrt.wuhan.gov.cn/
(三)對“漢融通”注冊等平臺操作方面的技術問題,可咨詢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咨詢電話為82826118,82826627,82827975。
(四)獲得紓困專項資金貸款的企業,不得將貸款資金用于償還企業其他債務、金融投資、理財等套利活動、個人消費以及投資國家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項目。
四、有關要求
(一)各區(開發區)發改局要迅速組織紓困企業開展申報工作,主動作為、廣泛宣傳,避免遺漏,將相關政策及時傳遞到企業,服務好企業。
(二)各區(開發區)發改局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開始組織申報,各區向銀行推薦企業的方式申報的,請于2020年11月27日(周五)17:30前正式行文上報。銀行向市直部門推薦企業方式申報的,各區收到名單后2個工作日內正式行文報送至市發改委服務業處。
五、各區申報和聯系方式
附件:武漢市服務業中小微企業第四批紓困專項貸款融資需求摸排表.xlsx
武漢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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