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開發區、長江新區)經信部門、有關企業:
為深入貫徹國家和省相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引導和支持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根據省經信廳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湖北省中小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的通知》,擬組織開展2024年湖北省中小企業技術中心(以下簡稱省中小技術中心)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充分發揮中小企業創新主體作用,鼓勵中小企業不斷加大研發投入和技術改造投資力度。引導和支持有能力、有條件的中小企業自建或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共建技術中心,提高自主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增強創新驅動發展的動力。力爭到“十五五”末實現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創新平臺全覆蓋。
二、申報范圍和領域
(一)申報范圍。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根據市場競爭需要設立的技術研發與創新機構。
(二)申報領域。企業主導產品原則上屬于以下重點領域:從事細分產品市場屬于制造業“六基”發展目錄產品;或符合制造強國戰略十大重點產業領域;或屬于網絡強國建設的信息基礎設施、關鍵核心技術、網絡安全、數據安全領域產品;或屬于重點領域技術路線圖中有關產品;或屬于產業鏈供應鏈關鍵環節及關鍵領域“補短板”等產品。
三、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申報企業在武漢市內工商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已建立企業技術中心,并正常運作一年以上。
2.企業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和較好的經濟效益,在行業內具有比較競爭優勢。
3.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發展規劃和發展目標明確,與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了穩定的合作關系。
4.企業重視技術創新,具有較好的技術創新基礎條件和開展高水平技術創新活動的能力。
(二)專項條件
1.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1億元以上的企業,近2年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5000萬元-1億元的企業,近2年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均不低于6%;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5000萬元以下的企業,同時滿足近2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8000萬元以上,且研發費用總額3000萬元以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比重50%以上。
2.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少于30人(其中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少于10人)。
3.擁有比較完善的研究、開發和試驗條件,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500萬元(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互聯網和相關服務、專業技術服務業企業不低于300萬元)。
4.企業擁有2項以上與主導產品相關的Ⅰ類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專利和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且實際應用并已產生經濟效益。
5.申報企業上一年度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
經公告認定的省中小技術中心實施動態管理,有效期為三年,到期后經區經信部門初審(需實地核實),市經信局審核推薦至省經信廳復核,復核通過的省中小技術中心有效期延長三年。申請認定省中小技術中心的企業在申請受理截止日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被推薦:申請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近三年發生過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稅和其他違法違規、嚴重失信行為的。
四、工作程序
(一)報送方式。請各區經信部門(聯系方式見附件3)于2024年12月4日前將加蓋公章的正式推薦文件及推薦匯總表(一式一份)、申請書及佐證材料合訂成冊(一式二份),附件1-2可編輯的電子版、PDF版附U盤,報送至市經信局中小企業發展處。
(二)初核和推薦。各區經信部門負責組織本轄區內的省中小企業技術中心初核和推薦工作,擇優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填寫“2024省中小企業技術中心申請書”,初審核實(需實地抽查)后提出推薦意見。符合條件的,市經信局組織推薦至省經信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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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湖北省中小企業技術中心申報推薦匯總表
2.湖北省中小企業技術中心申請書
3.各區經信部門聯系咨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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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