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武漢市加快推進企業.上市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武政規 (2022) 13 號)文件要求,強化企業上市后備資源梯隊建設,遴選上市后備“金種子”“銀種子”企業,武漢市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上市辦”)組織開展我市2024年上市后備種子企業摸排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排

請各區工商聯、商會對照2024“金種子”、“銀種子” 企業篩選標準(詳見附件1),對本單位會員企業進行全面摸排,篩選符合條件的上市后備企業。

二、積極申報

請各區工商聯、商會積極聯系,了解企業真實情況,于930日前填寫《2024 年武漢市上市后備“種子”企業推薦表》(詳見附件2)報至市工商聯經聯部,市工商聯匯總后統一報市上市辦

三、同步更新上市云平臺數據

區工商聯、商會提醒推薦參與評選的企業在上市云平臺(https://ipocloud.cn/oa/sign/in)完成信息填報,已填報的企業須更新為最數據,確保數據真實性

 

聯系人:龔友浪  聯系方式:82809303 15102797693

 箱:569522532@qq.com

 

附件: 12024“金種子”、“銀種子” 企業評選標準

22024年武漢市上市后備“種子”企業推薦表

 

 

 

 

 

 

                                              武漢市工商業聯合會                                                 2024年9月9日

 

 

 

 

 

 

 

 

 

 


附件1

2024年“金種子”“銀種子”企業評選標準

一、企業參評前提條件

1.企業注冊地在武漢市;

2.企業類型為股份有限公司或可整體改制為股份公司的有限責任公司,公司股權結構清晰;

3.企業自愿參評2024年武漢市種子企業,有強烈的上市意向,有明確的上市計劃;

4.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相關法律法規;

5.主營業務穩定,商業模式清晰,產品、服務有競爭力,具有持續盈利能力;

6.董事、監事、高管人員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7.公司內控制度比較健全、財務制度比較規范。

二、“金種子”企業評審標準

(一)財務指標

參評企業應當滿足下列標準之一:

1.最近兩年凈利潤均不低于1500萬元(含),或者最近一年凈利潤不低于2500萬元(含);

2.市值不低于4億元(含),最近兩年平均營業收入不低于1億元(含),營業收入持續增長;

3.市值不低于8億元(含),最近兩年平均營業收入不低于2億元(含);

4.醫藥行業企業市值不低于10億元(含),醫藥二期臨床實驗,近3年研發占比15%(含)。

(二)上市進度指標

公司有明確上市進度安排,預計2年內上市。在審在輔企業,在上市政務云平臺填報或更新信息后直接納入“金種子”名單。

(三)簽訂協議指標

已與證券公司簽訂上市輔導協議或保薦協議(簽訂協議滿3年仍未正式向證監會申報的除外)的企業,可適當放寬財務指標,優先入選。

(四)行業指標

所屬行業不在行業負面清單之內,可參照創業板的負面清單:(1)農林牧漁業;(2)采礦業;(3)酒、飲料和精制茶制造業;(4)紡織業;(5)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6)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7)建筑業;(8)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9)住宿和餐飲業;(10)金融業;(11)房地產業;(12)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三、“銀種子”企業評審標準

(一)財務指標

參評企業應當滿足下列標準之一:

1.最近一年凈利潤不低于500萬元(含),無市值要求;

2.市值不低于2億元(含),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5000萬元(含),最近兩年營業收入連續增長,且復合增長率不低于20%;

3.市值不低于4億元(含),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6000萬元(含),最近兩年營業收入連續增長;

4.醫藥行業企業市值不低于3億元(含),醫藥二期臨床實驗,近3年研發占比不低于15%(含)。

(二)上市進度指標

公司有上市規劃,預計5年內上市。

(三)行業指標

所屬行業不在行業負面清單之內,可參照創業板的負面清單:(1)農林牧漁業;(2)采礦業;(3)酒、飲料和精制茶制造業;(4)紡織業;(5)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6)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7)建筑業;(8)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9)住宿和餐飲業;(10)金融業;(11)房地產業;(12)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北交所負面清單: 1不支持金融業、房地產業企業發行上市,2、發行人不得屬于從事學前教育、學科類培訓等業務的企業,3、不得屬于產能過剩行業(產能過剩行業的認定以國務院主管部門的規定為準)、《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規定的淘汰類行業。

四、靈活掌握因素

屬于地方特色產業或優勢產業的龍頭企業、未來發展潛力巨大且預期利潤增長幅度巨大、行業主管部門重點推薦的企業、知名投資機構或中介機構重點推薦的企業、獨角獸企業,結合專家評審團投票,可適當放寬指標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