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知識產權局,各有關單位:
近期,國家知識產權局下發了《關于全面推進專利開放許可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國知發運字〔2024〕19號,以下簡稱《通知》),對全面推進實施專利開放許可制度工作進行了部署,明確了具體要求。現將《通知》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一要高度重視。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高校院所、國有企業及相關運營服務平臺(運營中心)等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全面推進專利開放許可制度實施的重要意義。實施專利開放許可制度,在新修改的《專利法》第50、51、52條進行了明確,專利開放許可可以實現權利人一視同仁、簡便快捷地“一對多”許可,有利于促進信息對接、提升談判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作為一種新型的推動知識產權轉化運用的制度,開放許可可以有效拓寬市場的技術供給,帶來經濟循環和創新發展的源頭活水,有利于打通創新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最后一公里”。同時,專利開放許可制度實施相關工作作為國家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成效重要內容,將納入我省專項行動績效評價及相關工作考核評價與后續支持依據。
二要加大宣傳力度。7月15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關于調整優化專利收費政策的通知》(財稅〔2024〕23號),對專利開放許可實施期間的專利年費減免15%。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要加大政策宣傳和工作交流力度,結合《專利法實施細則》、《專利評估指引》國家標準、《專利開放許可使用費估算指引(試行)》等開放許可相關知識開展宣講解讀,在前期試點取得成效基礎上,繼續發動和組織高校院所、企業開展專利開放許可,引導各方正確理解并科學運用這一創新制度。要結合本地產業特色和企業特點,利用多種方式提高宣傳效果,做到高校院所和企業家喻戶曉,提高全面推進開放許可制度的知曉度和影響力,并及時提煉典型案例宣傳推廣。
三要強化服務支撐。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要有針對性做好服務支撐工作,指導專利權人按照《通知》要求提交開放許可聲明。我省開放許可試點中質量好、市場前景好、已達成開放許可(未超許可期限、未備案的)或有許可意向的專利,需進一步篩選和確認意愿,通過專利業務辦理系統重新提交開放許可聲明,數量10件以上符合《通知》要求的,在2024年底前可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武漢代辦處(咨詢服務電話:027-87641839)以紙件形式批量提交,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快速審查公告。對已達成的專利開放許可,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要督促指導專利權人或被許可人及時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備案。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武漢代辦處做好批量開放許可專利集中核查,并提供業務咨詢、培訓、費減政策解答。中國(湖北)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各地保護工作站要發揮職能作用,積極主動做好開放許可工作中的糾紛調解服務工作。省知識產權局將對不誠信行為依法依規開展信用監管。
四要持續促進對接。要加強開放許可聲明信息的開放共享,各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平臺(運營中心)要用好開放許可公共信息,向相關產業領域企業匹配推送,擴大專利聲明信息的受眾面。各單位要建立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推廣機制,以省、市專利供需對接會、拍賣會、知識產權楚天行等活動形式,為供需雙方搭建交流平臺,提升供需雙方許可效率。要鼓勵和促進創新主體合理運用開放許可制度,突出轉化導向,以實實在在的專利轉化實施效益檢驗創新制度落實成果。
各單位在推進實施工作中,好的經驗做法和典型案例及時報送,省知識產權局將加大宣傳推廣力度。
附件: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全面推進專利開放許可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知識產權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