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

為進一步推動中小科技企業創新發展,加大企業創新激勵力度,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的通知》(國科發政〔2017〕115號)(網址:http://www.innofund.gov.cn/zxqyfw/zcfg/201705/10b0791a0e4e4cf88f86079cb8203971.shtml)和《關于印發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服務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火字〔2022〕67號(網址:http://www.innofund.gov.cn/zxqyfw/zcfg/202203/8317863620014e3f923e0d8843d2a6df.shtml)的有關內容及《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24244號)(網址:https://zjtx.miit.gov.cn/zxqySy/tzggView?id=0c190ecef4c44fab8e00f6eb37c5638f要求,按照省市有關工作部署,現就組織開展洪山區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及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于6月27日啟動,9月30日停止企業信息填報。

二、認定條件

(一)基本條件

科技型中小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成立或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會計核算健全、實行查賬征收并能夠準確歸集研發費用,并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居民企業。

2.職工總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

3.企業所在行業不屬于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規定的限制類和淘汰類范圍,不屬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規定的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行業。

4.企業在上一會計年度及當年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嚴重環境違法、嚴重弄虛作假和科研嚴重失信行為,且在上一會計年度及當年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企業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指標進行綜合評價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員指標得分不得為0分。

(二)直通車條件

符合上述評價條件的企業,若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中的一項,不受綜合評價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確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

1.企業擁有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

2.企業近五年內獲得過國家級科技獎勵;

3.企業擁有經認定的省部級以上研發機構;

4.企業近五年內主導制定過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三、基本流程

(一)企業參評

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按照自愿原則,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業板塊(以下簡稱平臺)注冊并填報企業相關信息,上傳加蓋企業公章的相關佐證材料,并保證所填內容和提交資料準確、真實、合法、有效。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取消本年度評價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參與評價。

(二)材料審核

評價機構對所有企業填報資料和佐證材料進行審核。信息完整且符合條件的,由省級主管部門在平臺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企業,納入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并在平臺公告。

四、注意事項

1.科技型中小企業取得入庫編號后有效期一年。往年已入庫企業應通過評價系統主動更新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經審核、公示后符合條件的,取得新年度入庫登記編號,企業可通過信息服務平臺查詢入庫登記編號。列入《湖北省2024年第1批擬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名單》的企業也需要按照要求在系統內填寫完善相關信息;

2.請符合條件的中小微科技企業積極、及時參加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特別是有效期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洪山區歷年認定的“瞪羚企業”,如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條件,原則上均需納入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

3.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同等條件下優先享受政策支持,并有助于科技部門及時了解企業發展情況,為企業提供精準服務,提升服務質量;省、市設有專門政策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

五、聯系方式

初期系統訪問量可能非常大,請企業盡量錯峰申報、多試幾次。如有系統相關問題可撥打以下咨詢電話解決。

系統支持:010-87901013、010-87901032、010-87901067?

賬號問題:010-12381(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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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區經科局 高新技術與產業發展科

朱玉曉 ??027-8737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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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區經濟信息化和科技創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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