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場監管局、信用體系建設牽頭單位:

現將《市市場監管局 市信用辦關于開展20222023年度武漢市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布活動和推薦湖北省第十七屆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的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

武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武漢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

20245月23日    


市市場監管局 市信用辦關于開展2022—2023年度武漢市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布活動

和推薦湖北省第十七屆守合同重信用

企業的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發揮信用監管的基礎性作用,推進企業合同信用體系建設,根據《湖北省合同監督條例》《湖北省企業合同信用狀況公布暫行辦法》規定,按照《省市場監管局關于開展湖北省第十七屆(2022—202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布活動的通知》要求,市市場監管局、市信用辦決定聯合開展2022—2023年度武漢市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簡稱守重)企業公布活動和第十七屆湖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推薦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布范圍

武漢市范圍內依法登記注冊的符合公布條件的企業(含中央在漢、外省在漢企業、境外或國外在漢企業及其法人分支機構),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守法經營、誠信守約、合同管理工作規范有序,符合本通知公布條件的企業,均可自愿申報參加企業合同信用狀況公布活動。

二、公布條件

?申報武漢市守重企業的,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武漢市依法辦理登記注冊,生產經營滿3個會計年度,即2021年4月8日前(含當日)登記注冊的企業。

(二)申報年度期間未受到市場監管部門行政處罰,且未在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中;

(三)同意將本企業申請年度基本信息對外進行公布。

(四)為所在區市場監管部門上報申請公布的企業。

(五)不得公布的情形

1、在申報活動中弄虛作假的;

2、在市場監管信用風險分類結果為較高(C類)、高(D類)的,納稅風險等級為C級、D級的;

3、不處理或不配合處理投訴和舉報的;存在群訪群訴影響社會穩定的;存在重大負面輿情的;

4、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尚未移出的;

5、拒不執行法院或仲裁機構生效的裁決的;

6、其他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三、公布標準

(一)企業管理制度健全。企業采用較先進的管理體系(模式),有嚴格的專利、商標、商業秘密管理制度,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強;產品或服務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明示的企業標準;依法取得相關資質或認證并持續保持取得時的條件和要求。

(二)信用管理體系健全。有完善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有健全的合同(信用)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合同(信用)管理人員;法定代表人信用良好,無失信記錄。

(三)合同簽約行為規范。訂立的合同合法、內容具體、條款清楚、責任明確、手續完備;依法需要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的,書面簽約率達到100%;法律、法規規定應進行備案的合同,依法進行備案;有簽約授權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無利用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四)合同履約狀況良好。對外訂立的合同,除不可抗力或對方違約以及經雙方當事人協商變更、解除外,合同履約率達100%;因客觀原因未能履行合同的,主動依法依約定承擔責任;執行人民法院、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判(裁)決、裁定。

(五)社會信譽好。在安全生產、金融信用、質量管理、依法納稅、勞動用工、環境保護等方面社會反映較好,無違反市場監管、稅務、環保、安全、綜治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無不良行為記錄;無利用合同進行的違法行為;積極處理或配合處理消費投訴和舉報;履行社會責任,獲得相關榮譽,社會信譽良好。在湖北省市場監管部門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中列為信用風險低的企業。

四、申報程序

本次公布活動自2024524日起至2024731日完成,分五個階段進行。

(一)申報階段(2024年5月24日至6月10日)

市市場監管局、市信用辦利用市市場監管局門戶網站、“信用中國(湖北武漢)”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發布守重企業公布活動啟動公告,通知企業申報。

申報企業可訪問武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https://scjgj.wuhan.gov.cn/),在辦事服務欄目中找到“20222023武漢市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申報”,點擊進入申報流程,進行網上申報(不需要另行提交紙質申報材料)。需要申報湖北省守重企業的,在《武漢市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申報表》“申報信用等級”中同時勾選“省級”。網上申報截止日期為610日。

(二)受理和初審階段(2024年6月11日至6月30日)

各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受理本級登記企業及住所地在本區的市級登記企業申報;負責組織初審;負責本轄區申報企業匯總工作;負責本轄區申報企業推薦工作。

各區市場監管局初審合格后,6月30日前將確定的推薦名單蓋區局公章報送至市市場監管局。

(三)征求意見階段(2024年7月1日至7月15日)

1. 企業信用情況查詢。通過信用平臺查詢申報企業的信用信息;通過函件等方式,分別征求稅務、發改委、公安、人社、建設、生態環境、應急、市中級人民法院、仲裁委等部門以及相關行業協會的書面意見,了解申報企業在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方面的情況。

2. 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在市市場監管局門戶網站、“信用中國(湖北武漢)”網站等媒體上對申報企業予以公告,征集社會對申報企業的意見。

(四)復核階段(2024年7月1日至7月15日)

市市場監管局組織對企業申報材料和征求意見的情況進行復核。經復核不符合守重狀況良好企業標準的,終止申報程序,并將結果反饋各區局。

(五)公布階段(2024年7月16日至7月31日)

市市場監管局、市信用辦對通過公開征求意見和復核的企業,公布為2022—2023年度武漢市守重企業,制發文件、頒發證書。

在已頒布2022—2023年度武漢市守重企業范圍內,向省局推薦,符合省第十七屆守重企業公布條件和標準的企業。

五、動態監管

申報企業必須如實填報有關情況和信息,并對真實性負責。對于弄虛作假騙取守重企業公布的,將撤銷其公布證明,收回證書。

被公布企業接受市場監管部門的日常監管、不定期回訪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于經核實存在失信等行為的企業,將撤銷其公布證明,收回證書。

被撤銷守重企業公布證明的企業,自撤銷決定作出之日起四年內不得申報參與守重企業公布活動。

六、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守重企業公布活動,是營造良好營商環境,促進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重要抓手。各區市場監管局要加強守重活動的組織領導,細化責任分工,加強部門協作和審核把關,增強服務發展意識,按時完成企業初審上報工作,主動擔當作為,確保工作質量。

(二)強化業務融合。對自愿申報企業,各區市場監管局要指導其填寫申報表,對申報過程中發現的不公平格式條款等問題及時督促規范。要把申報工作與信用監管、合同示范文本推廣、合同備案、建立公布活動長效機制相結合,實行動態管理,提升工作效能。

(三)加強審核把關。各單位要嚴格標準,嚴格審核把關。對20222023年度存在違法經營行為被查處、企業失信行為被相關部門聯合懲戒、消費投訴量較大、相關抽查抽檢監測問題較多、申報企業因負面事件被新聞媒體曝光等情形的企業,不得納入此次公布活動范圍。系統內部要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北)”進行查詢,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未移出的,不得推薦申報。

(四)嚴明工作紀律。各單位要嚴格遵守廉潔紀律,不得向申報企業收取任何費用,不得接受申報企業的吃請及禮品禮金,不得與中介機構勾結謀取不正當利益。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得增加環節和設置非法定限制因素,嚴禁弄虛作假。

舉報監督電話:武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規范和合同監督管理處85633877;中共武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直屬機關紀律檢查委員會85633020



附件:

  • 1. (2022—2023年度)武漢市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申報表

  • 2.守重企業申報填寫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