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經信局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湖北省云服務供應商申報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現就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主體應在東湖高新區內注冊納稅,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社會信用。
(二)申報主體應具有較強的經濟實力、技術研發和融合創新能力,在省內服務工業企業不少于200家,服務的企業被評為湖北省上云標桿企業的申報主體優先。
(三)申報主體須提供在湖北省內服務的工業企業詳細名單,以便核實供應商的服務企業能力。
二、提交材料
紙質材料:申報書(附件2)1份,同步將附件2和附件3的電子版:可編輯word/excel版和蓋章掃描pdf版,發送至郵箱552450471@qq.com。
請企業于1月11日(星期四)下午5:00前將紙質材料報送至東湖高新區管委會7號樓企業服務局7018。請各申報企業嚴格把握時間節點,逾期將不予受理。
東湖高新區企服局聯系電話:67886135
附件1 市經信局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湖北省云服務供應商申報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