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經信局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湖北省云服務供應商申報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現就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主體應在東湖高新區內注冊納稅,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社會信用。

(二)申報主體應具有較強的經濟實力、技術研發和融合創新能力,在省內服務工業企業不少于200家,服務的企業被評為湖北省上云標桿企業的申報主體優先。

(三)申報主體須提供在湖北省內服務的工業企業詳細名單,以便核實供應商的服務企業能力。

二、提交材料

紙質材料:申報書(附件21份,同步將附件2和附件3的電子版:可編輯word/excel版和蓋章掃描pdf版,發送至郵箱552450471@qq.com

請企業于111日(星期下午5:00前將紙質材料報送至東湖高新區管委會7號樓企業服務局7018。請各申報企業嚴格把握時間節點,逾期將不予受理。

東湖高新區企服局聯系電話:67886135

附件1 市經信局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湖北省云服務供應商申報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湖北省云服務供應商申報書.doc

附件3 湖北省云服務供應商申報單位匯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