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經濟和信息化局:

為樹立典型、激勵先進,激發廣大輕工行業干部職工爭先創優的勞動熱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輕工業聯合會、中華全國手工合作總社決定,評選表彰一批全國輕工行業先進集體、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F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輕工業聯合會、中華全國手工合作總社關于評選全國輕工行業先進集體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60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請按照《通知》要求組織好評選推薦工作,并就我省評選推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評選推薦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湖北省評選推薦全國輕工行業先進集體、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簡稱省評選推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經信廳,負責評選推薦的日常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名單見附件2)。

二、推薦名額

評選推薦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級推薦、差額評選、民主擇優的方式進行。按照表彰名額120%,國家分配我省的推薦對象名額為:“全國輕工業先進集體”4個,“全國輕工業勞動模范”和“全國輕工業先進工作者”共5名。

三、評選程序和要求

1、各地評選推薦工作由人社部門會同經信部門組織實施,要嚴格按照《通知》規定的評選范圍、條件、程序和要求,規范開展評選推薦工作。對照國家條件,原則上有輕工行業企(事)業的市、州、直管市、林區各推薦1個(名)先進集體或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重點向基層一線工作人員傾斜,無合適對象可不推薦。各地推薦處級干部和企業負責人需事前進行溝通。

2、請按照《通知》要求和規定程序確定推薦名單,經所在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后,于2023年8月18日前報送初審推薦材料。材料包括:初審推薦報告(包括本地區初審推薦工作組織情況、推薦過程、公示情況、推薦意見等)、推薦對象匯總表(附件3)和有關表格(附件1中附件2-9,A4紙打印,一式7份,按份裝訂成冊,并提供電子版)。《推薦對象匯總表》需由各地人社局、經信局共同蓋章后,上報省評選推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省評選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推薦程序的規范性、材料的真實性及推薦對象的基本情況等進行審核,擇優確定推薦名單報全國輕工行業先進集體、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初審。

4、省擬推薦上報的初審對象經全國輕工行業先進集體、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后,省評選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將按照《通知》要求,在省內進行公示。省級公示無異議后,將另行通知報送其他相關材料,并于2023年9月20日底前將正式推薦材料上報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全國輕工行業先進集體、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是一項莫大榮譽,涉及面廣、政治性強、社會影響大,請各單位高度重視,嚴格按照《通知》要求組織推薦和審核把關,要及時與省評選推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交流,確保此項工作圓滿完成。

省評選推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系人:盧鑫

電話:027-82834372 ?13016471293

傳真:027-82831071

郵箱:326838403@qq.com

地址:武漢市江岸區南京路12號

郵編:430014

附件:1.湖北省評選推薦全國輕工業先進集體、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名單

2.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輕工業聯合會、中華全國手工業合作總社關于評選全國輕工業先進集體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的通知

3.推薦對象匯總表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3年8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