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經信局: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第六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和第二批、第四批復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政法函〔2023〕199號)、《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工信廳政法〔2023〕93號,以下簡稱《辦法》)要求,為做好我省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第六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推薦工作

(一)申報條件

   申報主體應在湖北省境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符合《辦法》第二章第六條、第七條確定的基本條件,近3年內(2020年1月1日起)未發生重大環保、質量和安全事故,沒有重大違法行為或涉嫌重大違法正在接受調查的情況。原則上應是省級工業設計中心。

(二)申報組織。

    各市、州經信局負責本地區申報組織工作,積極向申報主體做好宣傳和動員。

(三)申報數量。

    武漢市申報數量不多于8個,其他市州不多于4個。

(四)申報流程和時間

1.各市、州經信局組織申報主體按照《辦法》要求,對照申報材料清單(附件2),填寫《工業設計中心申請表》(附件1)、編訂申報材料,同時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把關。

2. 各市、州經信局于2023年8月15日前將申報材料(一式一份,加蓋公章),以正式文件報送至省經信廳產業政策處(申報表word版發至電子郵箱)。

3.省經信廳將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擇優確定第六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推薦名單。

4.省經信廳將向進入國家級推薦名單的申報主體分配賬號,申報主體通過工業設計中心管理系統(網址:www.id-center.org.cn)在線填報申報信息。

5.有關市、州經信局在申報主體完成信息填報后,組織在線打印申報材料(一式兩份),于2023年8月25日前報送至省經信廳產業政策處。


二、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復核工作

省經信廳將向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復核主體分配賬號,請武漢市、宜昌市經信局等組織復核主體通過工業設計中心管理系統填報復核信息,在線打印申報材料(一式兩份),于2023年8月25日前,與申報推薦名單一并正式行文報送至省經信廳產業政策處。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工業設計中心是承載工業設計創新發展、提高制造業設計能力的重要載體。請各市、州經信局充分認識爭創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的重要性,認真組織好申報推薦和復核工作。

(二)嚴格審核。《辦法》內容上與此前有較大調整,請各市、州經信局認真組織學習新《辦法》,嚴格按照新的標準和要求,對申報推薦和復核材料進行嚴格審核把關,對其真實性、準確性負責,確保申報推薦和復核工作質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業收取費用。


四、聯系方式

聯 系 人:張愛平

電    話:027-87236873

電子郵箱:hbsjxtcyc@126.com

地    址:武漢市水果湖洪山路10號洪山大廈A棟2814室

郵    編:430071


附件:1.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申請表

2.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材料清單

3.《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 


  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辦公室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