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現將《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為保持工作連續性,尚未開展省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的地區,可在本辦法印發后2年內從非省級工業設計中心中擇優推薦申報單位。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