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鄂州市、黃石市、黃岡市、咸寧市人民政府,省推進科技創新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加快推進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協同創新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5年)》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湖北省科技創新辦公室
2023年4月8日
加快推進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
協同創新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5年)
為著力推進以東湖科學城為核心區域的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協同創新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武漢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為我省建設全國構建新發展格局先行區提供有力支撐,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跨區域協同創新機制,進一步增強創新引領功能,不斷提升區域科創平臺支撐力、技術創新策源力、創新生態吸引力、科技成果轉化帶動力和資源要素保障力,全力將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打造成為原始創新策源地、離岸科創集聚地、產業合作新高地。
到2025年,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區域創新能力明顯增強,“中國光谷”世界影響力初步顯現,成為代表國家參與全球競爭的重要戰略科技力量,東湖科學城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全社會R&D經費支出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超過4.2%,高新技術企業突破15000家,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36%,省級以上科技創新平臺超過1500個,戰略科技人才、高水平創新團隊等大幅增加。
二、科技共興,持續增強區域創新能力
(一)強化東湖科學城輻射帶動作用。大力推進東湖科學城建設,加快創建光電子信息領域國家實驗室,推進精密重力測量設施驗收并投入使用,加快建設脈沖強磁場實驗裝置優化提升、深部巖土工程擾動模擬、作物表型組學研究、高端生物醫學成像等設施,支持磁約束氘氘聚變中子源、農業微生物、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設施預研預制。支持現有國家產業、技術、制造業創新中心進一步提升創新能力,支持在大走廊區域內建立分中心。優先支持湖北實驗室及各類前沿交叉研究平臺等與大走廊內科研機構、科技企業聯合開展技術創新。加快推進光谷國際醫學創新中心建設。(牽頭單位:省科技廳;責任單位:武漢市、鄂州市、黃石市、黃岡市、咸寧市人民政府,省發改委)
(二)促進各類創新平臺共建共享。支持在漢高校院所與鄂黃黃咸四市共建企校聯合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等各類科技創新平臺,大力提升產業共性技術創新能力。組織科技領軍企業聯合高校院所、產業鏈上下游企業、行業協會等多元主體,建設跨區域高水平產業技術創新聯合體,為大走廊各功能區企業提供試驗研究、產品研制、工藝驗證、小試生產、技術咨詢等服務。(牽頭單位:武漢市、鄂州市、黃石市、黃岡市、咸寧市人民政府;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改委)
(三)組織關鍵核心技術聯合攻關。深入實施“尖刀”技術攻關工程,聚焦光電子信息、新能源與智能網聯汽車、生命健康、高端裝備、北斗、人工智能等領域,每年發布大走廊“揭榜掛帥”重大技術需求榜單,支持企業、高校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等聯合開展底層技術、關鍵材料、核心部件等領域技術創新,力爭突破一批關鍵技術難題,形成一批“殺手锏”創新產品。支持大走廊跨區域聯合開展重大科技項目攻關,支持大走廊內創新型企業聯合高校院所,共同實施國家級、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牽頭單位:省科技廳;責任單位:武漢市、鄂州市、黃石市、黃岡市、咸寧市人民政府)
(四)促進科技成果跨區域轉移轉化。持續加大國家技術轉移中部中心、科惠網、湖北技術交易大市場及黃石、咸寧分市場建設力度,推進武漢科技成果轉化平臺鄂州、黃岡分平臺建設,支持建設大走廊線上技術交易平臺,加強對高校院所、湖北實驗室高價值專利信息的采集和共享,推進線上線下科技成果對接,推動科技成果在大走廊內流動、共享和應用。(牽頭單位:省科技廳;責任單位:武漢市、鄂州市、黃石市、黃岡市、咸寧市人民政府)
(五)加強知識產權協同服務。實施知識產權服務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行動,圍繞我省光電子信息、新能源與智能網聯汽車、生命健康、高端裝備、北斗、人工智能等重點產業及細分行業領域,打造一批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支持武漢牽頭建設光電子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打造綜合性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平臺。加強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和快速維權中心等功能性平臺建設,建立大走廊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機制。(牽頭單位:省知識產權局;責任單位:武漢市、鄂州市、黃石市、黃岡市、咸寧市人民政府)
三、產業共聚,持續提升產業發展能級
(一)組織重大項目聯合招商。編制大走廊“三大創新產業帶”產業地圖,明確產業鏈強鏈補鏈延鏈環節,面向全國梳理新經濟企業、創新創業平臺等資源導入清單。組織重大項目聯合招商,推進武鄂黃黃咸五市建立重大項目共商共建機制,統籌推進重大項目及其配套項目引進落地。(牽頭單位:省經信廳、省商務廳;責任單位:武漢市、鄂州市、黃石市、黃岡市、咸寧市人民政府,省發改委、省科技廳)
(二)開展科創項目聯合孵化。在大走廊內培育一批標桿孵化機構,提升專業化孵化服務示范效應。加快建設光電與醫療裝備未來產業科技園,支持武漢大學圍繞地球空天信息領域培育國家未來產業科技園,探索“學科+產業”的創新模式和“孵化+投資”服務體系,培育一批未來產業領域初創企業。推進武漢優質科創孵化機構加強品牌共享和服務模式輸出,牽頭建設大走廊科創孵化聯盟,積極探索推進科創項目的聯合孵化、異地孵化。建立“以賽代評”的科創項目孵化遴選機制,在大走廊內推動一批優質項目落地孵化。(牽頭單位:省科技廳;責任單位:省發改委,武漢市、鄂州市、黃石市、黃岡市、咸寧市人民政府)
(三)促進科技型企業量質齊增。加快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建立大走廊高新技術企業后備庫,常態化開展大走廊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的輔導工作。持續實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計劃,引導大走廊企業進入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庫,爭創一批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加大科創“新物種”企業培育扶持力度,支持企業開展跨區域合作。支持龍頭企業面向中小企業開放研發平臺、中試平臺、雙創服務平臺等創新創業資源,推動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廳;責任單位:武漢市、鄂州市、黃石市、黃岡市、咸寧市人民政府)
(四)推進創新場景共建共用。推動武鄂黃黃咸五市共同打造新興產業應用場景示范區,開展5G+、AI+、無人駕駛、數字工廠、遠程醫療等應用場景創新和試驗示范,組織有條件的企業聯合建設一批具有較強示范帶動作用的應用場景項目。(牽頭單位:武漢市、鄂州市、黃石市、黃岡市、咸寧市人民政府;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經信廳)
四、載體共建,持續強化飛地科創質效
(一)推進離岸科創模式創新。推進黃石(武漢)離岸科創園、黃岡(光谷)離岸科創中心提升服務能力,引進市場化、專業化的科技服務機構。推進咸寧(武漢)離岸科創園、鄂州(武漢)離岸創新中心加快建設并投入運營,支持省內其他市州離岸科創機構落戶大走廊。制定支持離岸科創機構建設的政策措施,加強與光谷在技術、資金、品牌、管理等方面的合作。(牽頭單位:鄂州市、黃石市、黃岡市、咸寧市人民政府;責任單位:省科技廳,武漢市人民政府)
表1 離岸科創園建設項目(部分)
?序號 | 名稱 | 建成時間 |
1 | 黃石(武漢)離岸科創園 | 已建成 |
2 | 黃岡(光谷)離岸科創中心 | 已建成 |
3 | 咸寧(武漢)離岸科創園 | 2023年 |
4 | 鄂州(武漢)離岸創新中心 | 2023年 |
(二)加快飛地園區合作共建。推動光谷黃岡科技產業園建設發展,聚焦光電子信息、智能制造等產業領域,引進培育光谷產業鏈配套企業。加快推進光谷鄂州(葛店)光電子信息產業園、光谷(黃石)智能顯示產業園、光谷(咸寧)生物醫藥產業園等園區建設。推動共建園區創新合作模式,完善信息對接、權益分享和稅收分成等機制。(牽頭單位:鄂州市、黃石市、黃岡市、咸寧市人民政府,省財政廳;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稅務局,武漢市人民政府)
表2 協同產業園區建設項目(部分)
序號 | 名稱 | 建設時間 |
1 | 光谷鄂州(葛店)光電子信息產業園 | 2023-2025年 |
2 | 光谷(黃石)智能顯示產業園 | 2023-2025年 |
3 | 光谷黃岡科技產業園(二期) | 2023-2025年 |
4 | 光谷咸寧生物醫藥產業園 | 2023-2025年 |
(三)促進科技園區協同發展。推動大走廊內高新區深化與長江流域園區間的交流合作、資源共享。推動光谷科學島、小洪山科學城、鄂州濱江科學城、黃石科技城、黃石光谷東科創島、黃岡科技新城、咸寧橫溝科學城等創新集聚區協同創新發展。(牽頭單位:武漢市、鄂州市、黃石市、黃岡市、咸寧市人民政府;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表3??科技園區建設項目(部分)
序號 | 地區 | 名稱 | 建設時間 |
1 | 武漢 功能區 | 光谷科學島科創中心 | 2023-2025年 |
2 | 小洪山科學城 | 2023-2025年 | |
3 | 地球空間信息產業基地二期 | 2023-2025年 | |
4 | 鄂州 功能區 | 濱江科學城 | 2023-2025年 |
5 | 黃石 功能區 | 黃石科技城 | 2023-2025年 |
6 | 黃岡 功能區 | 黃岡科技新城 | 2023-2025年 |
7 | 咸寧 功能區 | 咸寧橫溝科學城 | 2023-2025年 |
(四)推進武漢新城聯動創新。加快建設武漢新城中心片區科學社區、科學論壇等十大重點項目,推進建設武漢新城跨組團聯系通道,推進東湖高新區重大科技創新平臺在葛華、紅蓮湖、梧桐湖、濱湖半島等片區設立分支機構,促進各片區深度嵌入東湖高新區產業鏈,進一步健全武漢新城跨區域資源共享、人才流動、創新協作等協同發展機制。(牽頭單位:武漢市、鄂州市人民政府;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科技廳)
五、資源共享,持續提高要素配置效率
(一)促進各類人才共聚共用。深化武漢都市圈人才發展聯盟建設,促進人才資源合作對接。深化校地人才聯合培養,高水平建設華中科技大學卓越工程師學院,深入推進工程碩博士培養改革專項試點,實施省級卓越工程師校企聯合培養項目,培養一批卓越工程師后備力量。支持鄂黃黃咸四市復制東湖高新區人才注冊制、積分制,協同引進戰略科學家、高水平學科帶頭人、工程技術人才等多層次人才。持續開展專業人才智匯基層活動,組織在漢院士專家、科技副總、科技特派員等創新人才到鄂黃黃咸四市開展技術服務,引導鄂黃黃咸四市通過項目合作、技術攻關等方式柔性利用武漢高端人才。(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人社廳;責任單位:武漢市、鄂州市、黃石市、黃岡市、咸寧市人民政府,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經信廳)
(二)促進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充分發揮楚天鳳鳴科創天使基金作用,撬動更多社會資本為大走廊建設提供科創天使投資。深入實施上市“楚天種子”培育計劃,加大后備企業挖掘培育力度,為大走廊企業上市提供全方位、全過程服務。加快建設光谷科創金融城,高質量建設東湖科技保險示范區,引導銀行、證券、保險等機構集聚。(牽頭單位:武漢市、鄂州市、黃石市、黃岡市、咸寧市人民政府,長江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三)加快創新資源開放共享。支持高校院所、湖北實驗室、新型研發機構、大型企業等面向中小企業開放科研設施,對于利用科研設施形成的科學數據、科技文獻(論文)、科技報告等非涉密科技資源對外開放共享。加大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創新券通用通兌力度,支持企業在大走廊范圍內購買技術研發、技術轉移、檢驗檢測等各類科技服務。加強大走廊數字資源挖掘,建立數據開放共享機制,開展面向科技人才、科技企業、科技平臺、科技成果等領域的數字化應用示范。(牽頭單位:省科技廳;責任單位:武漢市、鄂州市、黃石市、黃岡市、咸寧市人民政府)
六、生態共筑,持續優化創新創業環境
(一)加快營商環境協同優化。落實“一網通辦”“一事聯辦”政務改革,建立大走廊綜合服務通辦窗口,提供區域性一體化受理、收件、查詢、發證等服務。推進武鄂黃黃咸五市業務流程互通、標準互信互認、數據匯集共享。以省“互聯網+監管”系統為樞紐,建立武鄂黃黃咸五市在事中事后監管領域的業務協同、信息互通、信用互聯的監管銜接機制。(牽頭單位:武漢市人民政府;責任單位:鄂州市、黃石市、黃岡市、咸寧市人民政府)
(二)加快創新網絡協同構建。引進世界知名高校院所、跨國企業、孵化機構等在大走廊內建設聯合實驗室、技術研發中心、創業孵化基地、產業化基地等。支持大走廊企業開展海外知識產權布局,參與制定、修訂國際標準,提升關鍵領域國際話語權。建立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與襄陽都市圈、宜荊荊都市圈的創新協同發展機制。加強與國內外先進科創走廊的創新交流與合作,加大力度吸引外商在大走廊區域投資設立研發中心,開展科技研發創新活動。(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商務廳;責任單位:武漢市、鄂州市、黃石市、黃岡市、咸寧市人民政府)
(三)加快基礎設施協同建設。推進東湖科學城“六縱五橫”次干支路建設。完善大走廊區域內軌道交通網絡,加快建設武漢新港高速、燕磯長江大橋,盡快啟動武咸快速通道天子山大橋,加快武漢新城—黃石新港、武漢新城—鄂州花湖機場快速通道建設。加快打通武鄂黃黃咸五市斷頭路,拓寬瓶頸路。推進大走廊“雙千兆”網絡部署,發揮武漢人工智能計算中心、武漢超算中心作用,大走廊各地市支持企業使用武漢人工智能計算中心等算力設施。組織武鄂黃黃咸五市聯合建設智慧交通、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智慧醫療教育等融合基礎設施。加強優質教育醫療資源共享,推進武漢優質中小學與大走廊內對口學校的結對交流,推動鄂黃黃咸四市的縣級醫院與武漢三甲醫院合作全覆蓋。(牽頭單位:武漢市、鄂州市、黃石市、黃岡市、咸寧市人民政府;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經信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健委)
(四)加快創業氛圍協同營造。支持武鄂黃黃咸五市承辦中國創新創業大賽、長江科技創新要素大會、“聯百校、轉千果”“鄂來拍”“鄂來揭”“鄂來投”等國家級、省級創新創業活動。優先建設省級科普基地,承辦重大科普活動。(牽頭單位:省科技廳;責任單位:武漢市、鄂州市、黃石市、黃岡市、咸寧市人民政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發揮省推進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建設聯席會議制度作用,統籌政策制定、重大事項與項目協調等工作。健全武鄂黃黃咸五市協同發展機制,研究部署重大政策,發布年度工作要點,推廣先進聯動經驗。
(二)加大要素保障。相關市政府要建立穩定的大走廊建設發展資金投入機制,統籌支持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重大產業項目及重大創新平臺建設,推進前沿科技創新與產業化。加強跨區域土地要素保障統籌,建立跨區域審批體系,實行建設用地在區域內統籌管理,優先保障重大產業、科技創新、基礎設施等建設項目用地。
(三)加強責任落實。明確省直相關部門、相關市政府的責任分工,建立密切配合、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要強化主體責任,將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建設納入重點工作,強化舉措,落地落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