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開發區)黨(工)委組織部,經信局:
根據省委人才辦、省經信廳聯合印發的《選派科技人才到中小微企業擔任“科技副總”工作實施方案》(鄂經信科技〔2020〕73號)和省經信廳《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科技副總”服務中小微企業工作的通知》(鄂經信科技函〔2023〕18號)要求,啟動2023年“科技副總”選派工作,市人才工作局會同市經信局,面向全市開展征集企業技術創新難題和“科技副總”需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重點圍繞光電子信息、新能源與智能網聯汽車、生命健康、高端裝備、北斗、量子信息、軟件與信息安全、人工智能與類腦科學、大數據和現代種業等產業,我市將推薦上報80名以上科技人才,對口擔任中小微企業“科技副總”,幫助解決技術難題,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培養創新人才,促進科技成果就地轉化,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選派來源和資格條件
?“科技副總”從省內外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中選派。具備政治素養好、專業能力強;45周歲以下,職稱副高級以上,擁有發明專利或科研成果;近3年內無任何不良記錄等資格條件。尚在服務期內的“科技副總”不得申報。
三、服務時間和工作方式
?“科技副總”每批服務期為2年。選派人員以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形式,兼職服務企業,原則上每月服務時間不少于7天。服務期內省財政將給予每名“科技副總”工作保障經費5萬元。
四、選派程序和工作安排
(一)征集企業需求。各區(開發區)要圍繞五大優勢產業、新興產業和現代種業,突出制造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兼顧農業現代種業優勢特色企業,組織征集企業技術創新難題和“科技副總”需求,主要是企業在產品開發、工藝設計、技術攻關和質量工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主要瓶頸,影響和制約企業和行業發展的關鍵技術難題和共性技術問題,報市經信局匯總上報省經信廳。(3月10日前完成)
(二)推薦專家人選。省經信廳在對各地企業需求進行甄別基礎上,確定納入省級活動的需求清單,并推送至相關高校院所,商請推薦專家人選。專家所在單位綜合考慮企業需求和人才專長,研究推薦專家人選。(3月31日前完成)
(三)供需方對接確認。省經信廳將高校院所推薦的專家有關情況點對點向地方和企業反饋,由地方、企業與專家進一步溝通對接,確認匹配契合度和合作意向,已選派過“科技副總”的企業原則上不再安排。(4月10日前完成)
(四)確定選派人選。省經信廳根據各地征集需求數量占全省征集需求總量的比例,確定各地選派“科技副總”的名額,指導各地明確企業和選派專家匹配名單后報送,省經信廳會同省委人才辦審定后,聯合印發選派名單。(4月25日前完成)
(五)人選到崗履職。市經信局與省經信廳一道,指導各區(開發區)組織企業與專家合作簽約,督促企業聯系專家到崗履職,“科技副總”到企業開展技術服務活動。(6月30日前完成)
(六)做好跟蹤服務。市經信局積極對接省經信廳,指導各區(開發區)做好“科技副總”到崗服務的銜接和配套支持工作,各區(開發區)經信部門要加強與企業、“科技副總”聯系,充分發揮“科技副總”作用,及時跟蹤了解服務情況,實行雙月調度和雙月報送“科技副總”服務企業相關信息。
五、支持措施
(一)經費支持。服務期內給予每名“科技副總”工作保障經費5萬元(按年度、分兩次撥付至“科技副總”個人賬戶)。
(二)評價引導。選派人員的人事與工資關系保留在原單位,職務晉升、職稱評聘等不受影響。選派人員在服務期內工作情況和取得的科研創新成果、產生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等價值貢獻,作為其在派出單位晉職、職級、評聘和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重要依據。
(三)發展激勵。選派人員促成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可按技術合同標額的一定比例享受地方資助;為地方引進和舉薦急需緊缺人才,可申領地方獎勵;允許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按規定兼職兼薪、按勞取酬。對服務成效顯著的專家進行宣傳推介,并適時通報表揚。
六、有關要求
(一)認真組織。各區(開發區)要認真做好企業創新難題需求征集和“科技副總”需求征集基礎工作,指導企業找準問題、明確要求、提準需求。
(二)注重質量。請各區(開發區)要結合本區重點領域和產業特色,重點突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建有研發機構的企業優先推薦,做到好中選優。
(三)樹立典型。各區(開發區)要加強活動宣傳謀劃,及時發掘優秀典型,通過媒體、公眾號等多種渠道,積極宣傳為企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專家典型,營造科技人才服務企業的良好氛圍。
請各區(開發區)經信部門組織本轄區企業,認真填寫《2023年企業“科技副總”需求與技術創新難題信息表》,初核匯總報區組織部門備案后,于3月10日17:30前,將推薦函及《2023年企業“科技副總”選派需求匯總表》電子版一并報送至市經信局數字經濟處(逾期不再受理)。
聯系人:市人才工作局人才工作四處 肖亮 82401090
市經信局數字經濟處 段志雄? 85317029 ?
?
附件:1.2023年企業“科技副總”需求與技術創新難題信息表(企業填寫)
2.2023年企業“科技副總”選派需求匯總表(區經信部門填報)
?
中共武漢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武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日
?
附件1
2023年企業“科技副總”需求
與技術創新難題信息表
一、企業基本信息 | ||||||||||||||||||
企業名稱 | 企業從業人數(名) | 上年營業收入(萬元) | ||||||||||||||||
資質/榮譽 (可多選) | □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 ?□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省級“專精特新”培育入庫企業 ??□現代種業優勢特色企業 ??□其他: ?????????????? | |||||||||||||||||
行業領域 | □光電子信息 ?□新能源與智能網聯汽車 ?□生命健康 ?□高端裝備 □北斗 ???□量子 ??□軟件和信息安全 ??□人工智能與類腦科學 ??□算力與大數據 ??□節能環保 ??□新材料 ??□紡織服裝 ?□元宇宙 ?□現代種業 ??□其他 | |||||||||||||||||
法人代表 | 手機 | 聯系人 | 手機 | |||||||||||||||
地 址 | ||||||||||||||||||
二、企業創新情況 | ||||||||||||||||||
是否建有研發機構 | □有 ???研發機構1 名稱: ???????????????????????????????? 研發機構2 名稱: ???????????????????????????????? 研發機構3 名稱: ???????????????????????????????? □無 | |||||||||||||||||
研發機構建設形式 | □企業自建 ????????????????□與其他單位共建 | |||||||||||||||||
(三)研發機構 類型 | □制造業創新中心(□國家級 ?□省級 ?□市級) □產業創新中心(□國家級 ?□省級 ?□市級) □技術創新中心(□國家級 ?□省級 ?□市級) □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級 ?□省級 ?□市級) □工程研究中心(□國家級 ?□省級 ?□市級) □實驗室(□國家級 ?□省級 ?□市級) □企業技術中心(□國家級 ?□省級 ?□市級) □院士工作站 □產業技術研究院(□省級 ?□市級) □協同創新中心(□省級 ?□市級) □其他: ??????????????????????????????????????????????? | |||||||||||||||||
研發場地 | □有 ?????????????平方米; □無 | |||||||||||||||||
研發人員 | □有 ???????????????人; ??□無 | |||||||||||||||||
研發設備 ??? | □有 ???原值????????萬元; □無 | |||||||||||||||||
上年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例: | □1%以內 ??□1%~3% ???3%~5% ??□5%~10% ??□10%以上 ? | |||||||||||||||||
研發項目 | □無 ??????????????????????? | |||||||||||||||||
□有(□自主研發 □合作研發 □ 委托研發 □ 模仿改進 □外購) | ||||||||||||||||||
三、“科技副總”需求(無需求的,可不填此項) | ||||||||||||||||||
期望專家來源(省內高校院所,省外中科院、工信部、教育部所屬高校院所等) | ||||||||||||||||||
期望專家研究領域 | ||||||||||||||||||
期望專家備選人員(最多2人,如企業已有意向人選并與其協商一致的,請備注說明。2021年、2022年已選派擔任“科技副總”的專家,不得列為期望專家備選人員。) | 備選1 | 姓名 | 單位 | 聯系方式 | ||||||||||||||
備選2 | 姓名 | 單位 | 聯系方式 | |||||||||||||||
說明:(是否已經協商一致等) | ||||||||||||||||||
期望“科技副總”幫助解決的技術創新難題 | ||||||||||||||||||
期望與“科技副總”派出單位開展的項目合作 | ||||||||||||||||||
是否愿意為“科技副總”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服務保障 | □是 如: ? ? | |||||||||||||||||
□否 ? | ||||||||||||||||||
四、技術創新難題 | ||||||||||||||||||
問題難題(簡要描述) | ||||||||||||||||||
是否行業關鍵共性技術 | □是 ?□否 | |||||||||||||||||
(二)需求描述 | ||||||||||||||||||
有無對外技術合作需求 | □有 ?□無 ? | |||||||||||||||||
對外技術合作方式 | □技術轉讓 ??□技術入股 ?□聯合開發 ??□委托研發 □委托團隊、專家長期技術服務 □共建新研發、生產實體 □其他合作方式: ???????????????????????????????????????? | |||||||||||||||||
對技術合作方的要求,具體意向單位和專家 | ||||||||||||||||||
預計技術合作經費投入(萬元) | ||||||||||||||||||
(企業填寫)
附件2
2023年企業“科技副總”選派需求匯總表(區經信部門填報)
填報單位(加蓋公章):????????????????????????????????????????????填報人:????????????????聯系方式:????????????填報日期:
序號 | 企業所在地 | 申報企業名稱 | 所屬行業 | 企業從業人數(名) | 上年營業收入(萬元) | 期望專家研究領域 | 期望“科技副總”幫助解決的技術創新難題 | 期望與“科技副總”派出單位開展的項目合作 | 指定專家 | 未指定具體專家(打√) | |||||
期望專家備選人員1所在單位 | 期望專家備選人員1姓名 | 是否已經協商一致 | 期望專家備選人員2所在單位 | 期望專家備選人員2姓名 | 是否已經協商一致 | ||||||||||
1 | |||||||||||||||
2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