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市場監管局,省計量院,各有關單位:

計量比對是確保量值準確可靠、提高監管效能和提升計量技術機構能力的有效技術手段。省級計量比對項目是經省局審定通過,由申報單位作為主導實驗室具體組織實施的計量比對項目。為進一步激發計量工作活力,提升比對工作效能,現就征集2023年省級計量比對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

2023年省級計量比對項目應面向碳達峰碳中和領域及湖北五大優勢產業的計量測試需求,重點選擇對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具有較強示范性、帶動性、輻射性的項目。為便利各單位申報,提供近三年國家計量比對項目目錄(見附件1),各單位可以參照相關目錄申報。

二、申報要求

(一)主導實驗室。申報省級計量比對項目的主導實驗室應為湖北省內企事業單位,熟悉計量比對組織實施相關技術規范和要求,能夠提供穩定可靠的傳遞標準或樣品,具有相關領域的技術專家,并確保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計量比對項目。

(二)參比實驗室。各比對項目參比實驗室一般應不少于10家。參比實驗室不局限于省內、不局限于法定計量技術機構,有量值溯源需求并具備參比條件的企事業單位、科研機構均可自愿報名參加。

(三)計量比對傳遞標準。計量比對傳遞標準(樣品)應當溯源到國家計量基準、社會公用計量標準、一級國家標準物質;無法溯源的,可通過其他方式溯源到國際互認的校準與測量能力。

(四)完成時限。比對項目完成時間原則上截至2023年11月30日,最長不超過18個月。

三、申報程序

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申報作為主導實驗室的,應填報計量比對項目申報書和匯總表(見附件2、3,含紙質文本及電子文檔),并于2023年1月30日前經所在地市州級市場監管局向省市場監管局申報。

各省級產業計量測試中心(含批籌單位)、省級專項授權計量機構、其他企事業單位及科研機構申報作為主導實驗室的,應填報計量比對項目申報書和匯總表(含紙質文本及電子文檔),于2023年1月30日前直接向省市場監管局申報。

四、其他事項

省局在對申報項目進行審定后發布比對計劃。比對經費由省局予以保障,各參比單位無需繳納任何費用。

聯系人:熊磊(負責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申報事項),聯系電話027—87811821,郵箱22821281@qq.com;徐冬冬(負責專項授權機構、產業計量中心及其他單位申報事項),聯系電話027-88701979,郵箱609510401@qq.com。

附件:1.近3年國家計量比對項目

2.2023年湖北省省級計量比對項目申報書

3.2023年度省級計量比對項目匯總表

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