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經研究,現將《支持新城區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武漢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日
支持新城區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為加快推動我市新城區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提升新城區綜合競爭力和整體實力,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產業發展
(一)支持產業集聚發展。支持新城區圍繞“965”現代產業體系強鏈補鏈延鏈,重點培育特色優勢產業。支持新城區以實施“兩個一百平方公里”工業園區建設為重點,加快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市級財政按照當年實際發生投資額20%的比例給予補助;通過競爭性分配方式,每年擇優支持3—4家重點產業園區。支持中法武漢生態示范城、光谷南大健康產業園、武漢臨空經濟示范區、航天產業基地等特色產業園區發展,形成“一區一品牌”“一業一名園”。加大市級產業發展基金向新城區傾斜支持力度,加強與新城區區級政府投資引導基金聯動,支持新城區產業高質量發展。鼓勵新城區采取“飛地園區”“合作共建”等模式加強與開發區、武漢都市圈其他城市之間產業合作。(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衛健委、市城建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各新城區人民政府)
(二)支持發展先進制造業。對實施技術改造后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000億元、500億元、100億元、50億元的新城區工業企業,獲得省級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晉級提能項目獎勵資金的,市級財政按照1∶1的比例給予配套獎勵,實行“免申即享”。支持新城區中小企業聚焦主業專精特新發展,對入選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市級財政給予50萬元獎勵,對首次進入規模以上的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三)支持服務業優質高效發展。對年度考核優秀的新城區市級服務業集聚區,市級財政給予其運營管理機構5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為國家、省級各類服務業集聚示范區(園區)的,市級財政分別給予運營管理機構20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新城區服務業領軍企業發展,對首次進入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湖北服務業企業100強以及認定為武漢服務業領軍企業的新城區企業,市級財政分別給予100萬元、8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四)支持現代都市農業發展。實施“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防止耕地“非糧化”“非農化”,做好城市“米袋子”“菜籃子”保障。支持新城區建設高標準農田,市級財政按照每畝1000元給予補貼。支持新城區建設都市田園綜合體,對確定創建資格的單個都市田園綜合體,市級財政連續3年給予獎補資金支持,累計不超過5000萬元;對國家級田園綜合體試點項目,市級財政給予不低于5000萬元獎補資金支持。支持新城區打造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和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對注冊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且農產品年銷售額首次超過5億元的新城區,市級財政給予500萬元獎補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各新城區人民政府)
(五)支持加強產業招商。市級領導對口包聯新城區重大項目招商引資,支持新城區在市級重大招商活動中開展專題推介,擴大新城區招商宣傳影響力;向新城區推薦符合其產業發展方向的招商項目信息,重點項目由市區開展聯合招商對接。支持新城區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重點區域駐點招商,拓寬招商項目信息來源渠道。(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駐京辦、市駐滬辦、市駐穗辦,各新城區人民政府)
二、推進城鎮化建設
(一)加強規劃統籌指導。強化市級規劃和區級規劃銜接,加強對新城區區級規劃編制的指導,確保市區規劃在總體要求上保持一致、空間配置上相互協調、時序安排上科學有序。支持新城區立足本區發展實際,科學確定發展定位,形成錯位、協調、特色發展新格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各新城區人民政府)
(二)加強基礎設施補短板。強化新城區與中心城區快速交通連接,支持新城區加快武漢都市圈基礎設施“硬聯通”斷頭路、瓶頸路項目建設。在已明確市區城鄉建設領域事權與支出責任基礎上,加大對新城區轉移支付和獎補支持力度。支持新城區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對符合保留型美麗鄉村建設條件的村灣,市、區財政按照1∶1的比例、每戶總額不超過8萬元的標準給予獎補。按照省級考核要求,逐年提高全市土地出讓收益和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的比例。(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城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經信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各新城區人民政府)
(三)支持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加快部署5G網絡,建設電子政務網、云計算中心、工業互聯網、物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推行公共服務一網通享。支持新城區建設城市數據中心體系,實施城市基礎數據與城市大腦工程。(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城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通信管理局,各新城區人民政府)
(四)提高公共服務水平。落實中央、省對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補政策。推動新城區公共服務資源均衡配置,加強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園林等公共服務設施以及社區服務綜合信息平臺規劃建設,各新城區至少建成1所三甲醫院。探索搭建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優化生活設施布局,加快推進新城區“一刻鐘便民生活圈”試點。(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衛健委、市文旅局、市體育局、市園林林業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城管執法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醫保局,市郵政管理局,各新城區人民政府)
三、強化要素支撐
(一)強化土地供給支持。落實“縣直報省、省直達縣”改革政策,支持新城區將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補充耕地交易指標規模直報省備案審核。對新城區重點項目在用地計劃指標上予以傾斜,在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具備條件的新城區工業園區內逐步實施新型工業用地(M0)政策。支持新城區自主審批城鎮開發邊界外的村莊規劃。開辟綠色通道,簡化審批流程,保障新城區重大產業項目、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村民建房和新型城鎮化補短板強弱項項目等合理用地需求。(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城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各新城區人民政府)
(二)強化財政資金支持。支持新城區發行政府債券,優先用于交通基礎設施、能源、農林水利、生態環保、社會事業等重點領域項目建設。完善新城區轉移支付增長機制,“十四五”期間市級財政按照總數不少于100億元的原則逐步加大對新城區轉移支付力度,在養老、醫療衛生、教育、產業發展、科技創新等方面予以傾斜。(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各新城區人民政府,武漢供電公司)
(三)強化金融機構引進培育。對在新城區新設立或者新遷入的總部金融機構,按照實收資本規模2%的比例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家金融機構最高獎勵不超過1億元。對在新城區新設立或者新遷入的金融機構地區總部、金融業持牌專營機構,按照營運資金2%的比例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家機構最高獎勵不超過1000萬元。對在新城區新設立或者新遷入的銀行、證券、保險總部金融機構,自注冊次年起,連續3年按照銀行類機構新增本外幣存貸款余額1‰的比例、證券類機構營業收入2%的比例、保險類機構保費收入3‰的比例分別給予運營獎勵;其中,對新設立或者新遷入的地區總部,按照總部金融機構運營獎勵標準50%的比例給予獎勵。上述獎勵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各承擔50%。引導金融機構依法依規加大對新城區企業的貸款投放和政策性擔保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各新城區人民政府)
(四)強化人才智力支持。適當擴大人才引進范圍,吸引全國各類人才到新城區就業。建立完善新城區基層衛生和鄉村教師職稱評價體系,對新城區農村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和鄉村中小學教師實行定向評審、定向使用。鼓勵支持返鄉創業,按照規定落實一次性創業補貼、高校畢業生在養老、家政服務和現代農業等行業的創業補貼、市級返鄉創業園區入駐經營實體場租水電費補貼、初創企業創業場租補貼、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等政策。(責任單位:市人才工作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五)強化技術創新支持。支持新城區加快創新平臺建設,加大技術改造力度,申報國家工程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和院士專家工作站。對新城區首次獲得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3年內給予3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上述獎勵資金市、區財政各承擔50%。(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各新城區人民政府)
四、加大考核激勵力度
(一)加大縣域經濟考核獎勵。根據全省考核結果,對在全省縣域經濟考核中成績突出的和進位顯著的新城區,獲得省級獎勵資金的,市級財政對照省級獎勵資金額度給予配套獎勵。(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新城區人民政府)
(二)激勵干部干事創業。加強全省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綜合評價結果的應用,大力選拔使用在加快新城區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中表現突出、實績明顯的干部。(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
本政策措施所指新城區包括蔡甸區、江夏區、黃陂區、新洲區,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政策措施涉及的獎補政策,由市直相關部門負責解釋。各新城區可根據本區實際制定配套政策。市直相關部門已有同類獎補和專項資金支持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調整的,按照最新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