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經信部門: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推薦2022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22〕236號)、《省經信廳辦公室關于組織推薦2022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的通知》(鄂經信辦函〔2022〕81號),現就組織推薦2022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愿申報原則,由各區經信部門為申報主體,在符合《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認定標準》的基礎上(附件1),擇優遴選發展水平居于細分領域全國前列的中小企業產業集群填寫《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表》(附件2),提交申報表中要求的佐證材料。
二、如發現虛假申報或隱瞞違法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申報資格。
三、集群申報采取紙質報送方式,請各區經信部門于2022年10月13日前將加蓋公章的正式文件包括《2022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推薦匯總表》(附件3)《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表》各一式5份及電子版光盤2份,報送市經信局中小企業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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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吳小虎??電話:85310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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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認定標準(2022年版)
??????2.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表
3.2022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推薦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