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武漢市金融工作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7月6日
武漢市金融工作三年行動方案
(2022—2024年)
為推動武漢金融業高質量發展,更好發揮金融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保障作用,根據我市金融業發展“十四五”規劃和打造區域金融中心實施方案,特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基本思路
聚焦區域金融中心建設,提高金融意識,完善金融體制機制,推動金融規模再上臺階,引導金融機構增強實力,推進金融創新取得新突破,促進金融生態環境持續優化,堅決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
(二)主要目標
1.總體目標。到2024年,圍繞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務,進一步增強各區、各部門和單位的金融意識;建強金融工作干部隊伍,充實金融工作力量,提高金融工作水平;加大金融招商引資力度,不斷豐富金融業態和市場主體;力爭完成各項金融指標,推動金融市場規模再上臺階。
2.具體指標。根據2021年目標完成情況,結合2022年績效目標,制定三年主要指標如下:
二、主要任務
(一)持續做大金融市場總體規模
1.做大金融總量,提高存貸款及金融業增加值。擴大再貸款再貼現規模,推動碳減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有效落地,合理增加我市地方法人銀行信貸規模、專項信貸規模,積極爭取在漢銀行總行、區域總部在貸款額度、定價方面給予我市支持。推動各類金融機構信貸持續穩定增長,確保信貸增速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形成有力支撐。
2.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持續增加金融機構數量。大力引進銀行、證券、保險、資管、信托、汽車金融、全國性金融后臺中心等機構。支持金融產業集聚區發揮特色優勢,引導金融機構支持長江新區建設,提升金融產業發展水平,力爭全市每年新增總部、區域總部金融機構不少于5家。
3.加強政銀企對接,持續提升貸款規模。定期發布更新重大項目清單,建立重大項目信息對接機制,建立全市重大項目信息溝通平臺。依法為企業和重大項目落實土地、規劃、環評等貸款審批手續,協調資本金到位,幫助項目達到提款用信條件,努力提高信貸授信轉化率。以產業鏈為核心開展上下游企業融資對接活動,各中心城區、新城區每季度開展融資對接活動不少于1場,東湖高新區、武漢經開區、臨空港開發區不少于2場。
(二)持續提升直接融資比重
1.提升全方位服務水平,推動企業上市融資。夯實企業上市工作基礎,強化企業上市責任共同體意識,加強上市工作力量,建立企業上市專家咨詢委員會。做大做優企業上市后備資源庫,加強與證監會、證券交易所、中介機構聯系,發揮上海證券交易所中部基地、深圳證券交易所湖北基地作用,強化上市后備梯隊建設。提高企業規范水平,加強企業上市宣傳和輔導,暢通“綠色通道”。落實上市獎勵政策,支持上市公司提高質量。
2.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做大直接融資規模。鼓勵企業合理運用首次公開募股(IPO)、新三板掛牌、資本市場再融資、公司債、企業債、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擴大直接融資。支持企業在武漢股權交易中心掛牌融資。
3.著力發展私募投資基金,拓寬企業股權融資渠道。制訂全市加快發展股權投資工作方案,出臺吸引股權投資機構在漢聚集發展的專項支持政策。強化財政資金和國有資本放大引導作用,支持國有股權投資機構出資參與設立和管理天使基金、創業基金、產業基金,培育、引進優質股權投資機構,壯大風投創投規模。
(三)持續推進金融創新發展
1.促進金融與科技融合發展。推動東湖高新區申報創建國家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籌備設立光谷銀行。推廣科技信貸創新產品,持續擴大試點銀行“投貸聯動”規模。加快東湖科技保險創新示范區建設,籌建東湖保險公司,推進東湖科技保險創新發展促進中心實體運作,加快東湖科技創新風險管理實驗室、信息綜合服務平臺建設,推動知識產權保險、科技成果轉化費用損失保險等突破性創新產品落地。發展數字經濟,積極引進、設立金融科技企業,推動我市獲批數字人民幣應用試點城市。爭取在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開展創新試點,探索設立二手基金。優化武漢市企業融資對接平臺(以下簡稱“漢融通”)功能,上線創業擔保貸款等創新專區,與行業主管部門聯合建設特色專區。
2.建設全國碳金融中心。建立健全武漢市碳金融發展組織體系。持續深化碳交易市場建設,配合完善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結算系統,推動成立武漢碳清算所。積極開發與碳排放權相關的金融創新產品和服務。推動建立綠色企業、綠色項目認證標準。加快培育各類碳金融組織,引進和發展碳資產管理、碳信用評級、碳核算核查等中介服務機構。支持武昌區打造碳金融集聚示范區、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支持江漢區、武昌區建設綠色金融創新試點。推進“漢融通”設立綠色金融服務專區。在全市綠色低碳循環發展中充分發揮金融服務功能,打造以碳金融為特色的國家綠色金融改革試驗區。
3.深入推進普惠金融。開展中小微企業首貸拓展行動,推進“線上+線下”首貸中心建設,確保新增貸款中首貸占比逐年提升,首貸戶數逐年增加。持續開展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信用培植工程,每年幫助至少200家融資難融資貴企業正常融資或者通過信用培植達到融資條件。
4.創新發展政策性融資擔保。進一步完善新型政銀擔合作體系,擴大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覆蓋面,引導建立行業自律組織,研究政策性融資擔保聯保、分保業務模式。落實“四補”機制,促進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可持續性發展。探索與風投、銀行、保險等投、貸、保聯動的配套支持模式,加大科技融資擔保專營機構培育力度,鼓勵有關區組建科技融資擔保專營機構,強化科技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分擔和補償,提升科技融資擔保業務覆蓋面。
(四)持續做好金融風險防范化解工作
1.建立和完善地方金融監管責任體系。貫徹落實《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國務院令第73號)、《湖北省地方金融條例》,建立市、區地方金融監管責任體系,依法依規履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充實穩定工作隊伍,以區為主體做好監測預警、分類處置、屬地穩控等各項工作。
2.進一步清理規范地方金融組織。加強地方金融組織統計監測工作,加大融資租賃失聯、空殼、僵尸企業出清力度,推動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名單制管理。加強小貸公司、典當行、融資擔保公司分級管理。探索多部門聯合監管機制出清無證經營地方金融組織。
3.管控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風險。提高法人金融機構內控水平,加快法人銀行上市步伐。督促法人金融機構按照監管部門意見整改,并及時報告整改情況。督促法人金融機構加強與媒體、公眾的溝通。
4.穩妥化解資本市場風險。加強與監管部門的溝通匯報,掌握上市公司、私募基金、交易場所風險情況,并及時通報相關區和行業主管部門。建立市區一體,以區為主的風險處置工作機制。壓實風險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企業法人及大股東自救責任。建立私募基金臺帳,開展私募投資基金風險排查及防范處置工作。推進地方交易場所清理整頓。推進納入清理整頓范圍的地方交易場所整改、轉型和撤銷關閉。落實相關區屬地責任,化解地方交易場所存量風險。
5.防范化解非法集資等風險。推進網貸機構存量壓降,2022年基本出清網貸風險。加強準入把關、風險排查、行業管理及監測預警,防范非法集資新增風險。推動非法集資新發案件數、陳案積案數、未兌付金額數持續下降。壓實屬地包保穩控責任。發揮“防非輕騎兵”宣傳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區、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切實加強對金融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本方案要求,制訂具體工作方案,明確路線圖、時間表,強化責任,推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實落地。鞏固市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指揮部工作機制,健全優化全市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領導指揮體系,切實防范金融風險。
(二)強化人才保障。設立武漢金融專家咨詢委員會以及覆蓋各金融子類別的專家人才庫,加強與國內外高端金融智庫、研究機構合作,圍繞區域金融中心建設、金融業高質量發展等開展高水平研究服務與決策咨詢。選派在漢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機構優秀干部到市地方金融局、各區鍛煉,加強金融領域干部教育培訓。
(三)強化考核督導。健全完善主要金融指標考核體系,及時全面統計我市金融運行核心指標,按月開展金融運行形勢分析及研判。探索建立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重點產業鏈金融等領域專項統計分析體系。圍繞金融工作目標任務,清單化、項目化明確各相關責任單位年度目標和工作任務,定期通報工作進度,強化督導考核,推動各項工作按計劃落實。
附件:武漢市金融工作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任務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