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

公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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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稱

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中小微企業吸納應屆高校畢業生)

支持標準

企業和個人各1000元/人

適用對象

在武漢市依法登記注冊的中小微企業和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含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辦理流程

1.申請時限。企業與被吸納應屆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后6個月內,向所在區人社部門提出申請。

2.審核公示。區人社部門受理后,在3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公示7天。

3.撥付資金。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區人社部門向區財政部門出具撥款函,并協調區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撥付到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其中給予應屆高校畢業生個人的補貼由企業及時足額撥付到其個人銀行賬戶。

受理/咨詢部門

區人社部門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江岸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027-82716792

江漢區人才與公共就業服務中心????????????027-85709023

硚口區人力資源市場 ???????????????????027-83340187

漢陽區勞動就業管理局????????????????????027-84870307

武昌區人才服務中心 ???????????????????027-88936747

青山區勞動就業管理局 ???????????????????027-68865269

洪山區人才發展服務中心 ????????????????027-87382705

東西湖區勞動就業管理局 ????????????????027-83218483

蔡甸區公共就業服務中心 ????????????????027-84948107

江夏區人才服務中心 ????????????????????027-87953601

黃陂區勞動就業管理局 ????????????????????027-61005737

新洲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027-89350120

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人力資源局???027-84733617

市人社局東湖分局就業科 ?????????????????027-67880232

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人事勞動局 ??????????027-86779323

政策依據

《關于做好武漢市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發放工作的補充通知》(武人社函〔2022〕70號)

http://rsj.wuhan.gov.cn/zwgk_17/zc/qtzdgkwj/zcfg/202205/t20220520_1974834.html

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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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

公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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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稱

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

支持標準

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1年,執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即:單位繳費費率為0.7%,個人繳費費率為0.3%。

自2022年5月1日起,我市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基準費率下調50%,降低費率的期限暫執行至2023年4月30日。

適用對象

我市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參保單位。

辦理流程

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屬“免申即享”業務,參保單位無需辦理。

受理/咨詢部門

轄區社保經辦機構。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江岸社會保險管理處:027-82260580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江漢社會保險管理處:027-85617892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硚口社會保險管理處:027-83883537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漢陽社會保險管理處:027-84706003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武昌社會保險管理處:027-87253026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青山社會保險管理處:027-86867712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洪山社會保險管理處:027-87223125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湖分局):027-67880230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社保處:027-84891235

江夏區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服務中心:027-81345800

東西湖區社會保險登記服務中心:027-83219926

新洲社會保險基金結算和信息處理中心:027-89350931

黃陂區社會保險基金中心:027-61007157

蔡甸區政務服務中心人社服務窗口:027-84998783

政策依據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北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關于做好2022年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有關工作的通知》(鄂人社發〔2022〕23號

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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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

公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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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稱

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五類特困行業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政策

支持標準

對于符合緩繳條件的企業,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緩繳費款所屬期為2022年4月至6月。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緩繳費款所屬期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間,企業可申請不同期限的緩繳。已繳納所屬期為2022年4月費款的企業,可從5月起申請緩繳,緩繳月份相應順延一個月,也可以申請退回4月費款。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費款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2022年未繳費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3年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主選擇,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適用對象

緩繳適用于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三項社保費。上述行業中以單位方式參加社會保險的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單位,參照企業辦法緩繳。

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費款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采取批扣方式繳費的,可選擇暫緩預存。

辦理流程

一、對已做“定向階段性緩繳”標識的實行“免審認定”網上辦理

省集中企業職工社會保險信息系統已對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名單進行了標識,對于已做“定向階段性緩繳”標識的可通過網上“免審認定”直接辦理,具體為:

(一)登錄“湖北省政務服務網-特色服務-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信息系統”,首次登錄時,系統會彈窗提示,提示內容為:“按照2022年4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對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特困行業,在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實施暫緩繳納養老保險費,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實施暫緩繳納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請確認是否申請緩繳?”,點擊“確認”后可通過“2022年定向階段緩繳期確認”模塊進行定向階段性緩繳業務的辦理;

(二)進入“2022年定向階段緩繳期確認”模塊后,可根據實際填報“緩繳險種”、“緩繳時間”、“緩繳原因”及“企業行業類別”等信息,其中“緩繳原因”選擇“定向階段性緩繳”,“緩繳時間”根據是否繳納2022年4月社會保險費進行填報。對于未繳納2022年4月社會保險費的,填報“養老保險”緩繳起止時間為202204-202206、“失業保險”及“工傷保險”緩繳起止時間為202204-202303;對于已繳納2022年4月社會保險費的,可在“退費申報-單位職工社會保險費多繳退費申報”模塊辦理2022年4月社會保險費退款后,參照未繳納2022年4月社會保險費情況填報,也可按照“養老保險”緩繳起止時間為202205-202207、“失業保險”及“工傷保險”緩繳起止時間為202205-202304填報;

(三)填報完成后點擊“添加校驗”按鈕,保存提交,系統將“免審認定”自動審核辦結。緩繳業務申請成功后,單位仍需按月申報企業社會保險費。

二、對未做“定向階段性緩繳”標識的實行線下承諾辦理

對于未做“定向階段性緩繳”標識的,可到轄區社保經辦機構進行線下承諾辦理,具體為:

(一)通過“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下載《定向階段性緩繳承諾書》模板,按要求填報后,到轄區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

(二)轄區社保經辦機構根據單位提交的《定向階段性緩繳承諾書》進行審核辦理,向申請單位出具《業務回執單》,并履行相關事宜告知義務。緩繳業務申請成功后,單位仍需按月申報企業社會保險費。

(注:新開辦企業及企業行業類別變更后屬定向階段性緩繳范圍的,可分別自參保或變更當月起按此流程申請緩繳。)

三、對靈活就業人員實行“自愿免申”辦理

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費款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無需辦理任何手續。采取批扣方式繳納的,暫緩預存相關保費即可。

受理/咨詢部門

轄區社保經辦機構。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江岸社會保險管理處:027-82260580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江漢社會保險管理處:027-85617892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硚口社會保險管理處:027-83883537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漢陽社會保險管理處:027-84706003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武昌社會保險管理處:027-87253026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青山社會保險管理處:027-86867712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洪山社會保險管理處:027-87223125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湖分局):027-67880230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社保處:027-84891235

江夏區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服務中心:027-81345800

東西湖區社會保險登記服務中心:027-83219926

新洲社會保險基金結算和信息處理中心:027-89350931

黃陂區社會保險基金中心:027-61007157

蔡甸區政務服務中心人社服務窗口:027-84998783

政策依據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關于印發武漢市特困行業階段性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實施辦法的通知》(武人社函〔2022〕174號)

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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