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經研究,現將《武漢市重大項目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武漢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日

武漢市重大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重大項目管理,加快推進重大項目建設,不斷擴大有效投資,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重大項目的申報確定、組織實施、協調保障和考核獎勵等。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重大項目,是指充分體現高質量發展導向,落實國家和省、市發展戰略與重大決策部署,具有較強的引領、示范、帶動作用,納入市級重大項目計劃管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包括:重大科技設施及創新平臺、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總部經濟、商貿物流、基礎設施(含生態環境)、社會民生項目等。

第四條?市級重大項目主要分為續建項目、新開工項目和前期項目。

(一)續建項目是指在上年度已經開工,在當年繼續建設的項目。其中,竣工項目是指當年建成投產或者交付使用的項目。

(二)新開工項目是指在當年實質性開工建設(施工類項目已開始樁基施工或者已進行其他基礎性施工,設備購置類項目已有部分設備到場)的項目。

(三)前期項目是指正在開展用地、規劃、環評、審批(核準/備案)等前期工作,計劃下年度實質性開工的項目。

第五條?市發展改革委是市級重大項目綜合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編制市級重大項目計劃,統籌推進市級重大項目建設,加強協調保障服務,開展督查督辦和考核獎勵等工作。

各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風景區、長江新區管委會,下同)是本轄區市級重大項目的申報單位和推進責任單位,市經信、城建、交通運輸、水務、園林林業、城管執法、科技、教育、衛健、房管、文旅、農業農村等市級行業主管部門是本行業領域市級重大項目的申報單位和推進責任單位。

市財政、自然資源規劃、生態環境、審計、市場監管、地方金融、政務服務、公安、統計以及其他市直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各自職責以及本辦法的規定,做好市級重大項目要素保障、建設監管、服務協調等工作。

第二章?計劃編制

第六條?市級重大項目實行計劃管理,申請納入市級重大項目計劃的項目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對全市或者區域發展具有重要影響,對建設國家中心城市、打造現代化武漢和強化“一主引領”等重大戰略具有重要支撐作用。

(二)符合國家、省、市發展規劃、專項規劃、產業政策和武漢市國土空間規劃。

(三)項目投資規模較大,其中,重大科技設施及創新平臺、社會民生項目總投資達到1億元及以上,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基礎設施(含生態環境)項目總投資達到5億元及以上,總部經濟、商貿物流項目總投資達到10億元及以上。科技含量高、帶動能力強、畝均效益好的項目,可適當放寬準入標準。

市委、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重大項目,可直接列入市級重大項目計劃。

第七條?市級重大項目計劃按照以下程序編制:??

(一)市發展改革委于每年10月組織編制下年度市級重大項目計劃,明確工作安排和相關要求。

(二)區級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匯總本轄區內符合條件的項目,經本區人民政府同意后申報。市級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匯總申報其主管領域內符合條件的項目。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有較大影響的項目,市發展改革委可要求將其納入市級重大項目計劃并明確項目推進責任單位。

市級重大項目應當為單個項目,原則上不得打捆打包。對于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的重大決策部署,需跨區實施或者單個項目投資規模較小的民生類項目,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可將單個領域若干項目打捆打包作為一個項目申報。

(三)項目申報單位應當提交書面申請報告、項目簡介和相關資料,其中續建項目應當提供項目審批(核準/備案)、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等資料,新開工項目應當提供項目審批(核準/備案)和計劃開工時間承諾等資料,前期項目應當提供前期工作計劃等資料。上年度結轉項目在重新申報時,可不重復提交資料。項目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四)市發展改革委對各區人民政府、市級行業主管部門申報的市級重大項目進行審核,綜合平衡后提出年度投資規模建議,編制形成市級重大項目計劃草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下達正式計劃。省級重點項目應當從市級重大項目中推薦,并按照程序申報。

第八條?市級重大項目計劃實行動態管理。項目申報單位應當于每年第二、三季度末之前向市發展改革委提交申請調整報告,市發展改革委審核通過后下達調整計劃。對于條件成熟、符合標準的新項目,可擇優增列為市級重大項目;對于因國家產業政策調整、企業自身原因無法推進或者發生重大事故等的項目,應當及時調出市級重大項目計劃。

第三章?組織管理

第九條?項目建設單位是市級重大項目具體實施的第一責任主體,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基本建設程序,負責籌措項目資金,落實建設條件,完善前期手續,推進項目建設,確保工程質量、安全,確保工程符合環境保護要求,同時,服從市級重大項目管理,及時按照要求報送完成投資、資金到位、形象進度等信息。

第十條?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統籌推進市級重大項目建設,每月通報計劃執行情況,及時分析項目進展以及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并對完成進度低于時序進度60%、80%的市級重大項目分別給予紅、黃牌預警。

第十一條?實行市領導干部聯系市級重大項目制度,由市領導統籌推動對口的市級重大項目建設,確保完成項目建設任務。

第十二條?市級重大項目實施“三級協調機制”管理,各區人民政府負責協調解決區級層面問題;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會同市直有關部門和單位協調解決市級層面問題;市人民政府專題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各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未提供有效服務保障,影響市級重大項目順利實施的,由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督導落實。經督導仍保障不力的,市人民政府將給予全市通報。

第十三條?市級重大項目年度計劃執行情況納入全市年度績效管理。市人民政府對考核排名靠前的責任單位、服務貢獻突出的有關單位,按照規定給予表揚和激勵,并優先保障其下年度市級重大項目要素指標。

第十四條?市人民政府安排重大項目工作經費并納入市級財政預算,用于市級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和開展表揚激勵。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十五條?各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優先保障市級重大項目所需資源要素,將其優先納入綠色通道辦理各項手續。

(一)保障用地計劃。重大科技設施及創新平臺、項目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先進制造業項目所需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由所在區人民政府在年度用地計劃中優先安排,區級確實難以落實的,缺口部分可申請市級統籌,原則上“開工必保”。

(二)保障用林計劃。市級重大項目所需林地定額指標,在省下達我市的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定額指標內,原則上應保盡保,確因特殊情況需要追加定額的,按照追加林地定額程序申請。

(三)保障能耗及污染物指標。省下達我市能耗增量控制指標優先用于支持市級重大項目建設,并在分解各區能耗增量控制指標時統籌保障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和基礎設施項目能耗需求。市級重大項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原則上優先使用項目所在區的可替代量,區級可替代量不足部分由市級統籌調劑,原則上應調盡調,確保優化配置到位。

(四)保障資金。優先安排市預算內資金和申報國家、省預算內資金、地方政府專項債等資金,優先向各類金融機構推介市級重大項目,并做好跟蹤服務。市級重大項目涉及行政事業性收費設有浮動區間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一律按照下限標準執行,對經營性收費項目,按照有關政策予以減免。

(五)先行審查。暢通市級重大項目“綠色通道”,除危險化學品項目和需國家、省審批的事項外,涉及從項目供地到工程竣工驗收的審批部門均應當提前介入,先行開展技術審查,并實施多規合一業務協同。

(六)代辦服務。市級重大項目實行“代辦制”,由市政務服務部門統籌各區行政審批服務部門提供行政審批全程幫辦代辦服務。

(七)其他保障。市級重大項目電力、通信、給排水、供熱、供氣等保障需求,由各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有關單位予以保障。跨區渣土、材料運輸等由市公安交管部門會同城管執法部門予以保障。市公安局負責實施市級重大項目“一點一室一警”,凈化重大項目治安環境。經市人民政府批準,除爆破、破碎、拆除、土石方作業外,能夠嚴格落實建設工地污染防治要求的市級重大項目,可在空氣質量應急響應期間繼續施工。

第十六條?在市級重大項目保障服務和協調推進過程中出現偏差失誤,但經過相應決策程序,勤勉盡責,未謀取私利,未違反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未造成重大損失和社會負面影響的,按照有關規定對有關個人予以容錯免責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各區人民政府對本區域內區級重大項目實施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2022年6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武漢市重大項目管理辦法》(武政規〔2009〕15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