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各市、州、縣稅務局: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特困行業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16號),現就我省特困行業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以下簡稱“三項社保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緩繳適用于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三項社保費。上述行業中以單位方式參加社會保險的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單位,參照企業辦法緩繳。

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費款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采取批扣方式繳費的,可選擇暫緩預存。2022年未繳費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3年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主選擇,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二、實施期限。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緩繳費款所屬期為2022年4月至6月。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緩繳費款所屬期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間,企業可申請不同期限的緩繳。已繳納所屬期為2022年4月費款的企業,可從5月起申請緩繳,緩繳月份相應順延一個月,也可以申請退回4月費款。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三、辦理流程。在緩繳期限內,企業可根據自身經營狀況,向社會保險登記部門申請緩繳三項社保費。新開辦企業可自參保當月起申請緩繳;企業行業類型變更為上述行業的,可自變更當月起申請緩繳。定向階段性緩繳期間,企業應按《社會保險法》規定,及時按月申報人員增減變動情況,并按要求做好202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的申報工作。

四、資格認定。本著方便、快捷、不增加企業事務性負擔的原則,對于省集中企業職工社會保險信息系統已做“定向階段性緩繳”標識的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實行“免審認定”,相關企業可登錄湖北省政務服務網,進入“特色服務”中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信息系統”,根據提示在“2022年定向階段性緩繳期確認”模塊中勾選緩繳起止時間,確認后辦理后續經辦業務。

省集中企業職工社會保險信息系統未做“定向階段性緩繳”標識的企業,如屬于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行業,可線下向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享受定向階段性緩繳政策,申請時出具屬于五類行業類型的書面承諾,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五、補繳費款。企業原則上應在緩繳期滿后的一個月內補繳緩繳的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款;緩繳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最遲于2022年底前補繳到位,期間免收滯納金,稅務部門應及時提醒企業補繳。企業可根據實際需要,提前申報繳納緩繳的費款,稅務部門應及時征收。企業依法注銷的,應當在注銷前繳納緩繳的費款,相關部門按照注銷流程及時辦理。

六、待遇處理。緩繳期限內,職工申領養老保險待遇的,企業應先為其補齊緩繳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緩繳失業保險費不影響企業享受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和穩崗返還政策、不影響參保職工享受技能提升補貼政策、不影響參保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金或失業補助金等相關待遇。緩繳工傷保險費不影響企業享受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和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各地人社、稅務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簡化辦事流程,大力推行“網上辦”等不見面服務方式。各地要加強指導監督,健全內控機制,切實防范風險。要建立信息溝通協調機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按月將緩繳企業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單位編號、企業行業類型、緩繳險種及屬期、緩繳期限、緩繳金額、人數等信息傳遞給稅務部門。各市、州要加強工作調度,切實抓好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落實,在執行中遇有重大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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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

????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