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武漢市重點研發計劃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

各區科經局、東湖高新區科創局,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

《武漢市重點研發計劃實施方案(試行)》已經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予以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武漢市科學技術局

 2022年4月20日


武漢市重點研發計劃實施方案(試行)



為貫徹落實《武漢市打造國家科技創新中心實施方案(2021—2025年)》(武辦文〔2021〕20號)、《武漢科技創新“十大行動”工作方案》(武辦文〔2021〕13號)、《武漢市科技領域市與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武財產〔2021〕708號)等文件精神,積極對接國家、省重點研發計劃,根據《武漢市科技計劃體系優化調整方案》,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目的

以提升我市產業競爭力、企業創新能力、民生服務能力為目標,突出關鍵技術、共性技術創新,促進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加大科技企業孵化培育力度,扶優做強高新技術企業,加快培育高能級企業,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推動科技政策扎實落地,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科技支撐。


二、實施原則

(一)市區聯動。推動科技體制機制改革,發揮區級科技管理部門更加貼近企業、了解本區重點產業的優勢,將市級重點研發計劃重點項目立項指標分配到各區(開發區)科技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各區),各區在匹配相應資金后,結合本區實際統籌安排。

(二)突出績效。強化項目績效目標導向,確保取得扎實成效,通過重點研發計劃的組織實施,進一步提升產業發展能級,增強科技創新能力,推動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三)優化服務。市區科技管理部門進一步轉變職能,提高服務意識,優化服務舉措,加強對項目的跟蹤指導服務,及時發現并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三、工作職責

重點研發計劃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

市科技局是重點研發計劃的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實施方案,并確定各區重點研發計劃重點項目立項指標分配,做好項目的宏觀管理和市級資金的撥付,對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實施重點研發計劃人工智能創新專項等專項項目。

各區科技管理部門是重點研發計劃重點項目組織實施的主體,主要負責組織項目申報、確定立項項目、撥付配套資金、項目過程管理以及組織項目驗收,依法依規做好項目資金管理、開展績效評價等工作,按要求向市科技局提交年度項目執行情況報告。

項目承擔單位是項目實施和科技研發資金管理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的日常管理,應據實編制項目資金預算和決算,按期據實填報申報、檢查、驗收等材料,按要求做好科技統計工作,及時報告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重大事項,做好項目檔案管理,對項目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自覺接受監督檢查。


四、支持范圍

武漢市重點研發計劃主要包括重點項目和專項項目。

重點項目原則上需符合武漢“965”產業發展方向,突出“光芯屏端網”新一代信息技術、汽車制造和服務、大健康和生物技術(含現代農業技術)、高端裝備制造等支柱產業領域中急需補短板的關鍵技術研發,以及量子科技、腦科學和類腦科學等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中能帶動產業發展的共性技術研發。

專項項目根據工作需要另行設置。


五、支持對象

重點研發計劃重點項目支持對象原則上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武漢地區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企業需有明確的研發活動和經費投入,近兩年累計研發投入原則上不低于100萬元,上年度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比重原則上不低于3%。

(三)企業需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或服務等業務,具有創新能力和高成長潛力。

(四)重點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有市級以上科技創新平臺的企業等。優先支持產學研合作類項目及各區推薦科技成果轉化簽約項目。

各區可根據本區實際情況自行設置支持對象應滿足的條件。


六、支持強度

采用市區聯動方式予以支持。單個項目市區兩級財政資金共同支持額度原則上為100萬元,按市區各半比例承擔,企業自籌資金應不低于市區財政資金的2倍。各區根據指標自行決定本區項目立項后向市科技局備案,市科技局根據立項備案情況直接向立項單位撥付資金。


七、實施程序

(一)發布通知。市科技局根據各區上年度高新技術企業數量、技術合同成交額、科技創新情況及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按照年度市級科技研發資金預算安排,測算分配給各區的項目立項指標(每個指標對應50萬元市級資金),經局長辦公會審定后發布實施通知。

(二)審核立項。重點項目采取常年受理,分批實施的方式進行。各區根據分配的立項指標對應的市級資金,在確保項目質量的基礎上,自主確定立項項目后,將項目申報書、單位推薦函、推薦立項項目匯總表等材料報市科技局。9月底前未確定立項項目的區,其當年立項經費額度由市科技局統籌安排。

(三)撥付資金。市科技局匯總各區推薦立項項目,經局長辦公會審定、公示等程序后,下達立項文件,撥付市級項目經費。各區根據本區實際情況適時撥付區級項目經費。


八、有關要求

(一)明確工作責任。市科技局是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的實施主體,負責日常監督檢查。各區科技管理部門是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管理的責任主體,應加強項目的日常管理。項目承擔單位是項目實施和科技研發資金管理的責任主體,應確保資金使用績效。
(二)建立備案制度。各區科技管理部門應當在每年5月底前編寫上年度重點研發計劃執行情況報告并報市科技局備案。年度執行報告主要包括總體計劃進展情況、年度目標完成情況、已取得的成果、經費使用情況、項目變更與終止情況、結題驗收情況和存在問題等內容。

(三)強化監督檢查。市區科技部門采用抽查、專項檢查等方式,對重點研發計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項目承擔單位在項目申請、實施及驗收等方面存在科研不端行為的,所在區科技管理部門應當視情節作出限期整改、建議終止等處理意見,并報市科技局備案,市科技局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終止項目實施、列入負面信息名單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