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扎實有效推動大健康和生物技術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武漢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推進大健康和生物技術產業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政規〔2021〕18號)要求和責任分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圍繞18號文涉及我局牽頭落實的創新能力提升、企業轉型升級、新生產模式應用、并購重組做大做強等相關資金政策起草了《市經信局關于落實支持大健康和生物技術產業發展政策措施的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見附件),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如有修改意見,請于4月17日前以書面形式反饋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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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市經信局落實支持進一步推進大健康和生物技術產業發展政策措施的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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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7日
市經信局落實支持進一步推進大健康和生物技術產業發展政策措施的實施細則
(征求意見稿)
為扎實有效推動大健康和生物技術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武漢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推進大健康和生物技術產業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政規〔2021〕18號)要求,特制訂市經信局關于落實支持大健康和生物技術產業發展政策措施的實施細則。
一、支持范圍
(一)支持產業創新能力提升。對新獲批建設的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按現行政策予以支持。具體申報條件和方式按照《市經信局關于印發<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市級配套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武經信科技〔2022〕15號)執行。
(二)推動企業轉型升級。鼓勵制造業企業實施綠色化、智能化、數字化改造,對改造期內(最長不超過2年)不高于其生產性設備投資以及研發投入總額的8%給予資金支持,其中,智能化改造項目按單項支持資金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其他技術改造項目按不高于800萬元支持。具體申報條件和方式按照《關于印發武漢市工業投資和技術改造專項資金有關管理辦法的通知》(武經信規〔2022〕1號)執行。
(三)推廣新生產模式應用項目。鼓勵通過合同生產組織(CMO)或者合同研發生產組織(CDMO)方式,委托開展研發生產活動。對我市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或者醫療器械注冊人,委托市內無關聯企業生產其所持有產品,年度委托生產執行額首次超過5000萬元的,給予委托方一次性100萬元資金支持;對我市生物醫藥企業承擔無關聯關系的市外上市許可持有人或者醫療器械注冊人委托生產任務,年度委托生產合同執行額首次超過5000萬元的,給予承擔方一次性100萬元資金支持。(申報條件和資料詳見附件1)
(四)鼓勵企業并購重組。積極支持企業通過并購重組做大做強,對企業完成并購重組后次年銷售收入增量部分給予一定比例的資金支持,單個項目支持資金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申報條件和資料詳見附件2)
二、申報流程
1.組織申報。各區經信部門接到申報通知后,按通知明確的支持范圍和有關說明要求,按時組織符合支持要求的企業填報項目資金申請表,整理申報材料。
2.條件審核。區經信部門受理企業申報后,負責對申報資料的完備性進行審查,對企業運營狀態進行核查,以及企業近三年是否發生嚴重失信行為、環境違法處罰行為和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情況進行調查,對符合支持條件的企業向市經信局出具申報推薦意見(附關于申報企業無嚴重失信行為、環境違法處罰和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相關證明文件)。市經信局依據區經信部門推薦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和機構對企業申報資料進行審查復核,提出擬支持獎勵企業名單并對外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3.審核撥付。市經信局根據公示無異議的擬支持企業名單,擬定年度支持項目獎勵方案,組織方案審議,并進行公告。通過審議和公告后,市、區兩級財政按照1∶1的比例結算,其中市經信局會同市財政局,將市級資金轉移支付至各區,各區按照獎勵方案和財務制度規定統一組織兌付給企業;企業收到支持資金后,按照《企業財務通則》(財政部令41號)第二十條規定進行財務處理,并主動接受相關部門對支持資金使用情況及效果的檢查考評。
三、申報要求
1.本實施細則支持資金是政府財政資金,遵循誠實守信、公正公開、就高不重復的原則,即相關政策與我市其他同類政策重復的,按照“從優、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2.申報企業是資金管理使用的責任主體,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負責,對資金合法合規使用負責。
3.申報企業應遵循誠實守信原則,若發現申報材料有弄虛作假的將收回獎勵資金;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四、其他有關要求
本實施細則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與《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推進大健康和生物技術產業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同步至2024年12月24日。本實施細則由市經信局具體解釋。
附件1
申報推廣新生產模式應用項目
一、申報條件
申報項目的企業為在武漢市進行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的獨立法人單位,且在近三年內無嚴重失信行為,沒有發生環境違法處罰行為和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二、支持標準
1.我市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或者醫療器械注冊人,委托武漢市內無關聯企業生產其所持有產品;自2021年12月24日《武漢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推進大健康和生物技術產業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正式施行后,一個自然年度內委托生產合同執行額合計首次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給予委托方一次性100萬元資金支持。
2.我市生物醫藥企業,承擔無關聯關系的市外上市許可持有人或者醫療器械注冊人委托生產任務;自2021年12月24日《武漢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推進大健康和生物技術產業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正式施行后,一個自然年度內委托生產合同執行額合計首次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給予承擔方一次性100萬元資金支持。
三、申報資料
1.支持推廣新生產模式應用資金申請表。
2.申報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國家認定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或者醫療器械注冊人證明文件復印件。
4.委托生產合同復印件。
5.年度委托生產合同執行進度專項審計報告(全文)。
6.企業近三年無嚴重失信行為證明及申報當年征信報告。
7.申報資料真實性的承諾函。
8.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9.申報材料未盡事宜要求以當年申報通知為準。所有書面資料按要求裝訂成冊,報送兩份(市區各1份),其中證件(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頁數較多的加蓋騎縫章(封面見附件3)。
附:1-1支持推廣新生產模式應用資金申請表
附1-1
支持推廣新生產模式應用資金申請表
一、合同生產委托方情況 | |||||||||
1 | 持有人姓名 | 所在單位及聯系方式 | |||||||
持有技術或 產品名稱 | 獲批時間及證件號 | ||||||||
合同生產聯 系人姓名 | 聯系方式 | ||||||||
持有技術或產 品情況簡介 (300字以內) | |||||||||
二、合同生產承擔方情況 | |||||||||
1 | 企業名稱 | 企業性質 | |||||||
注冊地址 | 企業 所屬行業 | ||||||||
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上年銷售收入 | 上年稅收 | ||||||||
企業簡介 (300字以內) | |||||||||
三、委托生產合同年度執行進展情況 | |||||||||
1 | 委托生產 合同名稱 | 合同簽訂時間 | |||||||
合同總金額 | 合同執行進度 | ||||||||
2 | |||||||||
四、組織委托合同生產情況(1000字以內) | |||||||||
(提綱) 1、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或者醫療器械注冊人所持有產品在行業中的地位作用情況。 2、合同簽署時間及主要內容。 3、合同執行后的生產經營情況、主要財務指標情況,以及未來可能形成的產值預測。 4、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或者醫療器械注冊人所持有產品在我市產業化后,對企業和行業發展的促進影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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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申報鼓勵企業并購重組項目
一、申報條件
1.申報項目的企業為在武漢市進行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的獨立法人單位,且在近三年內無嚴重失信行為,沒有發生環境違法處罰行為和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2.申報企業應是生物醫藥及醫療器械制造業規上企業和實施并購重組的主體,且在2021年12月24日后完成并購重組項目。
3.申報企業應并購1家或多家企業,并購現金額達到2000萬元人民幣以上;股權并購項目應取得被并購企業50%以上股權(不含50%)或擁有被并購企業的實際控制權。
4.被并購的企業擁有至少1項與并購企業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物醫藥及醫療器械業務,在被并購前正常運營1年以上,且有固定的場所和人員團隊。
5.并購企業與被并購企業間不存在關聯關系,并購行為不屬于《企業會計準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2006)》規定的關聯方交易。
二、支持標準
完成并購重組后,并購企業次年銷售收入納入武漢市統計范圍,且其年度銷售收入大于完成并購重組當年并購企業與被并購企業銷售收入之和,以銷售收入增長率高于上年10個百分點為基礎,每超過5個百分點(含)給予100萬元支持。單個項目(企業)支持資金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支持鼓勵企業并購重組資金申請表。
2.申報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申報項目的并購合同或協議復印件,境外企業提供當地法定企業資質證明材料。
4.完成股權、資產并購或合并(兼并)的資產權屬變更證明資料復印件。股權收購或合并(兼并)項目,需提供工商登記變更證明(股權收購項目屬相對控股的,還需提供對被并購企業實際控制權證明)。
5.并購材料中為外文文本的,需提供具有資質的第三方翻譯機構提供的中文譯本;翻譯機構應在譯文文件加蓋公章,并聲明譯文準確無誤。
6.企業并購重組項目專項審計報告(全文),報告應包含并購企業、被并購企業經營情況、并購金額、并購當年的銷售收入增長率和并購企業次年的銷售收入增長率等涉及申報條件有關內容審計。
7.企業近三年無嚴重失信行為證明及申報當年征信報告。
8.申報資料真實性的承諾函及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9.申報材料未盡事宜要求以當年申報通知為準。所有書面資料按要求裝訂成冊,報送兩份(市區各1份),其中證件(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頁數較多的加蓋騎縫章。
附:2-1支持鼓勵企業并購重組資金申請表
附:2-1
支持鼓勵企業并購重組資金申請表
一、并購企業情況 | |||||
企業名稱 | 企業性質 | ||||
注冊地址 | 企業 所屬行業 | ||||
注冊資金 | 法人代表 | ||||
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
銷售收入 | 并購上年銷售收入 | 銷售收入增長率 | |||
并購當年銷售收入 | 銷售收入增長率 | ||||
并購次年銷售收入 | 銷售收入增長率 | ||||
企業簡介 (300字以內) | |||||
二、被并購企業情況 | |||||
企業名稱 | 企業性質 | ||||
注冊地址 | 企業所屬行業 | ||||
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與并購企業關聯 業務 | |||||
并購當年銷售收入 | 并購當年銷售收入增長率 | ||||
企業簡介 (300字以內) | |||||
三、申報項目情況 | |||||
并購完成時間 | 并購方式 | ||||
占股比例 | 并購金額 | ||||
四、申報項目并購情況(1500字以內) | |||||
(提綱) 1、承擔該項并購業務的所有專業機構情況。 2、并購合同簽署時間及主要內容。 3、并購標的及并購完成時間(完成時間包括對價支付時間、產權交割完成時間等)。 4、股權變更(資產交接)時間,股權變更(資產交接)確認機構及方式。 5、并購完成后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主要財務指標情況、風險預測、整合計劃、戰略目標及未來經營情況預測。 6、境外并購需提供:該并購項目獲得對方國家規定的審批情況。目標企業所在國與該項目有關的行業水平、行業管理、技術水平、技術管理等方面的情況。 |
附件3
市經信局支持大健康和生物技術產業發展
資金申報書
(申報資料封面模板)
申報企業(蓋章)
申報項目類別 推廣新生產模式/并購重組等
推薦區經信部門(蓋章)
申 報 時 間:
武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