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林區經信局,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快發展數字經濟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的若干措施》(鄂政辦發〔2020〕28號)文件精神,充分發揮標桿引領作用,現將第二批湖北省上云標桿企業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在全省范圍內遴選50家左右第二批湖北省上云標桿企業,通過標桿引領,促進云服務、云技術在企業生產經營和管理等主要領域、主要環節的有效應用,帶動生態圈企業上云用云,共享云計算的便利,降低企業信息化建設應用成本,實現企業研發、創新、生產和管理水平大幅度提升,促進企業轉型升級。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企業須在湖北省境內注冊且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信用良好且無違法記錄的工業企業。

(二)標桿企業應重視信息化建設,近兩年在上云方面有連續性的投入,擁有穩定的信息化管理團隊,在信息化改造方面已形成了較為完善的解決方案,要具有一定的行業和區域代表性。

(三)標桿企業通過上云,在管理、設計、研發、生產、銷售等某個方面或某幾個方面信息化程度提升較大,生產經營效率和經濟社會效益指標有明顯改變,能充分體現上云在企業提質增效降本等方面具有明顯促進作用,并已產生實際應用價值。

(四)標桿企業使用的云產品和服務技術成熟,可在同行業企業或其他企業進行復制和推廣;能體現按需供給、資源分享的特征和作用;標桿企業同意公開發布典型案例,并愿意為其他企業參觀學習提供便利。

(五)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工業互聯網等國家或省級相關試點示范的企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首批湖北省上云標桿企業不再申報。

三、申報流程

(一)符合條件的企業編制填寫《第二批湖北省上云標桿企業申報書》(見附件1),按屬地化管理報送至所在市州經信局。請各市州經信局根據本通知要求制定項目評審細則,組織本市項目評選。

(二)各市州經信局在確保申報材料符合申報要求且證明材料完整、真實有效的基礎上,匯總填寫《第二批湖北省上云標桿企業申報推薦表》(附件2),形成推薦文件,于2021年9月25日前,將推薦表和推薦單位申報書的word版本和加蓋公章的電子掃描pdf版本發送至省經信廳信息化推進處電子郵箱,紙質材料一式兩份郵寄至指定地址,逾期將不予受理,申報材料不退還。

(三)省經信廳將組織專家根據我省企業上云標桿評價標準,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并及時通過網上平臺進行公示,確保標桿遴選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本通知在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站(http://jxt.hubei.gov.cn/)的 通知公告欄目中公布,各申報單位可上網查詢和下載。

聯系人:徐麗萍? 027-87236506?? 13871160228

????????黃榮輝? 13507162678

郵? 箱:hbjxwxxhc@163.com

郵寄地址:武漢市武昌區水果湖省委大院內,省經信廳


???????????????????????????????????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辦公室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