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湖北省關于航天產業發展部署,搶抓全球商業航天產業發展機遇,把我市打造成為“中國航天第三極”,按照市政府主要領導批示精神,我委高度重視,會同市經信局、科技局等部門廣泛調研,研究起草了《關于加快推進我市航天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各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于2021年9月28日前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建議。意見反饋郵箱為whsfgwgjsc@sina.com,聯系電話:027-82796122。

附件:關于加快推進我市航天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docx


武漢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9月18日

關于加快推進我市航天產業發展的

實施意見

(征求意見稿)

 

航天產業是我市重點戰略性新興產業,也是我市“965”產業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貫徹落實國家、湖北省關于航天產業發展部署,搶抓全球商業航天產業發展機遇,把我市打造成為“中國航天第三極”,特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發展目標

錨定“中國航天第三極”,聚焦新型運載火箭及發射服務、衛星平臺及載荷、空間信息應用、地面及終端設備制造等主導產業,拓展延伸基礎產業,打造引領中部的航天產業集聚區,建設成為國內一流的航天產業發展先行區和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商業航天產業基地。

2025年,實現四大主導產業集群倍增發展,帶動全市航天產業規模達到千億級,建成國內一流的航天產業發展先行區。到2030年,形成主導引領、基礎夯實、配套完善的新型航天產業生態,深度參與全球商業航天發展,建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商業航天產業基地。

二、空間布局

圍繞“一核兩區多園”功能定位,按照“統籌推進、特色集聚、重點突破、協同創新”的思路,推動我市航天產業發展。

“一核”即武漢國家航天產業基地,重點布局新型運載火箭、衛星平臺及載荷等研發、制造和發射服務,支持航天科工火箭公司、空間工程公司等重點企業加快發展,帶動新洲區航天產業發展的基礎上強鏈補鏈,積極引進航天新材料、新能源等上下游配套產業,打造全產業鏈大格局。

 “兩區”即支持臨空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打造“先進制造集聚區”,依托中國航天三江集團有限公司等龍頭企業,重點開展運載火箭、衛星平臺及載荷的核心技術攻關、重點產品和關鍵零部件研制,引進上下游企業落地,加快形成產業集聚發展生態;支持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建設“創新應用集聚區”,圍繞國家地球空間信息及應用服務創新型產業集群,重點發展以北斗產業為核心的空間信息數據處理、分發、應用及相關的軟件、硬件、集成系統等產業生態,推動空間信息應用、地面及終端設備制造產業發展。

“多園”即支持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江岸區、黃陂區等各區發揮本地基礎優勢,建設若干“航天+”示范產業園,圍繞航天育種、航天智能制造、航天新材料、航天新能源、航天應用服務等領域,推動特色延伸產業集聚發展。

三、支持企業集聚發展

(一)支持龍頭企業在漢發展。繼續深化與中國航天科工集團合作機制,支持中國航天科技集團、中國航空工業集團等龍頭企業在漢加大投資布局,對項目落地、人才落戶、總部用地、職工住房、基礎設施配套等需求,在政策上給予“全方位、個性化、清單式”支持。(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招商辦、市委組織部<招才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鄉建設局、市房管局、各區人民政府<含功能區管委會,下同><按職責分工落實>

(二)引進培育優質企業。瞄準產業鏈、供應鏈薄弱和缺失環節,開展補鏈強鏈、精準招商,引進一批“隱形冠軍”、專精特新“小巨人”和重點配套企業,按實繳資金2%予以資金支持,單個企業最高 4000萬元。(牽頭單位:市招商辦,配合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含功能區管委會,下同>

(三)加快國家航天產業基地發展。支持商業航天領軍企業在武漢國家航天產業基地開展總裝交付、生產配套、運營維護等航天全產業鏈布局,帶動基礎研究、技術開發、產品研制、實驗驗證等配套機構和產業項目落地。對投資強度大、帶動作用強、規模效應好的示范項目,按照不超過生產性設備購置與改造投資額的8%給予資金支持,單個項目合計最高1億元。(牽頭單位:市經信局、市委軍民融合辦,配合單位:市發改委、新洲區人民政府)

(四)打造航天示范產業園。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導”,圍繞航天育種、航天智能制造、航天新材料、航天新能源、航天應用服務等,支持龍頭企業、隱形冠軍企業和專業研發機構牽頭建設“航天+”示范產業園。對示范效應好、帶動作用強的產業園區,經評定后給予一定資金獎勵。(牽頭單位: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四、加快主導產業發展

(五)推動火箭總裝集成產業發展。鼓勵在我市開展運載火箭的總裝集成,帶動新能源、新材料、高端零部件等基礎產業發展。對于本地配套率10%以上,運載能力小于1000kg/700km SSO 的運載火箭單發出廠補助 150 萬元,運載能力大于等于1000kg/700km SSO 的運載火箭單發出廠補助 250 萬元;對于本地配套率30%以上的,分別給予最高補助 500萬元和800萬元。(牽頭單位:市經信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六)提升衛星和空間飛行器制造水平。支持與本地科研院所、衛星載荷研制企業等加強合作,提升衛星和空間飛行器制造水平。對于本地配套率達10%以上的高軌衛星、低軌衛星以及空間飛行器,按照不超過項目實際投入的10%分別給予最高1500萬元資金支持;本地配套率達30%以上的,按照項目總投入的20%分別給予最高5000萬元資金支持。(牽頭單位:市經信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七)支持空間信息應用示范。支持國家地球空間信息及應用服務創新型產業集群建設,鼓勵衛星互聯網、天基物聯網、空間信息云、導航與位置服務等產業發展。圍繞交通物流、水利水務、自然資源、城市建設、環境保護、農業林業等行業,組織實施特色應用示范項目,按照項目實際投入的1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 300 萬元。(牽頭單位:市經信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八)支持地面及終端設備產業化。圍繞火箭發射和衛星運維應用,鼓勵企業加快各類航天發射及地面設備、高端衛星應用終端的研發和產業化。支持企業新建地面及終端設備生產線,按照不超過項目實際投投入的2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 1500 萬元。(牽頭單位:市經信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五、提升創新策源能力

(九)支持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圍繞運載火箭、衛星平臺及載荷、地面及終端設備等商業航天領域,鼓勵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對符合市科技重大專項支持條件的項目,通過“揭榜掛帥”確定項目承擔單位,給予最高3000萬元資金支持。 (牽頭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

(十)支持高水平創新平臺建設。支持建設一批航天產業領域創新研發平臺,對新獲批建設的國家產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按現行政策予以支持,對新獲批的國家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平臺,給予一次性250萬元資金獎勵。(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科技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十一)支持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面向產業生態和創新需求,鼓勵企事業單位建設技術測試認證、真實性檢驗、仿真實驗、空間環境建模等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科技成果轉化公共服務平臺和重大創新平臺,按照平臺新設備購置或改造費用實際發生額的 20%分三年給予補助,最高2000萬元。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科技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六、優化產業發展生態

(十二)支持國際認證和參與標準制定。對于獲得ABS(美國船級社)、DNV(挪威船級社)、CCS(中國船級社)、FAA(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EASA(歐洲航空安全管理局)、中國民用航空局的國際市場準入或適航認證的衛星應用產品、設備或解決方案,給予最高 500 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十三)建立風險補償機制。支持商業航天企業自主研制的火箭、衛星等產品購買商業保險,對本地配套率達10%以上的,按保險費用的 20%最高補助500萬元,本地配套率達30%以上的,按保險費用的50%最高補助 1000萬元。(牽頭單位:市委軍民融合辦,配合單位:市金融局、市財政局)

(十四)支持行業交流及展會活動。支持在武漢舉辦航天產業領域的產業大會、專業論壇等活動,給予單個會議最高 50 萬元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對于中國(國際)商業航天高峰論壇等產業帶動作用強、行業影響力大的論壇展會活動,由市、區、企業據實予以資金支持。 (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七、強化保障體系

(十五)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相關單位和重點區有關領導為成員的武漢市航天產業發展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工作會議,聽取研究我市航天產業發展,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的重大問題。 (牽頭單位:市經信局,配合單位:市委軍民融合辦、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新洲區人民政府、臨空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十六)強化人才支撐。精準引進行業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支持高層次人才申報國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項目,根據入選人才層次分別給予相應的資金支持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招才局>,配合單位:市科技局、市科協)。健全完善人才安居樂業保障,支持建設一批專家公寓、人才驛站、科技孵化器、眾創空間。 (牽頭單位: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委組織部<招才局>,配合單位:市科技局)

(十七)加大資金支持。市級財政預算每年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支持全市航天產業發展。鼓勵引導民營資本和社會力量有序參與航天領域。鼓勵各區根據本區實際情況,制定配套產業支持政策。對我市航天企業通過資本市場再融資投資本市項目的,按照不超過項目到位資金的1%,每年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獎勵。對我市航天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的,分階段給予最高不超過800萬元獎勵。對在與中國證監會簽署監管備忘錄的國家或者地區上市,且募集資金80%以上比例投放我市的企業,一次性獎勵600萬元。將上市公司遷入我市的,給予相同標準獎勵。(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落實>

(十八)強化空間保障。加強不同層次規劃銜接,保障商業航天產業發展空間需求。對列入國家、省、市級重點建設計劃的項目,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優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保障項目順利實施。鼓勵各區利用存量地、低效用地發展航天產業項目。(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適用于在本市進行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并從事火箭、衛星、空間信息應用、地面及終端設備制造等航天領域及相關的企業和機構。本市已出臺政策與本意見不一致的,按“從優、就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本政策涉及的各支持條款,由牽頭責任單位制定細則組織實施;鼓勵簡化申報流程,支持具備條件的政策條款“免申即享”;所涉的支持資金由區級統一兌付,市、區兩級財政按照1∶1的比例年底結賬。

本意見由市發展改革委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