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武政規〔2018〕31 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高校畢業生留漢就業創業工作 的通知》(武政辦〔2020〕20 號)等規定,現就做好一次性創業補貼發放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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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對象及條件


(一)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創業補貼

1.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含非本市戶籍)自畢業學年起 5 年以內在我市登記注冊并領取《營業執照》、創辦小型微型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正常經營 6 個月及以上且申請時處于正常經營狀態的,可申請 8000 元一次性創業補貼。(“畢業學年”是指自畢業前一年的 7 月 1 日至畢業當年的 6 月 30 日;創業者須在畢業學年起 5 年內提出申請。)


2.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自畢業 1 年內在我市登記注冊并領取《營業執照》、通過網絡平臺實名注冊,從事新零售、無接  觸配送、在線教育、網絡直播、現代物流業等新業態,正常經營2 個月及以上且申請時處于正常營業狀態、經營筆數達到 300 筆及以上的,可在《營業執照》登記注冊一年內申請 8000 元一次性創業補貼。


(二)就業困難人員一次性創業補貼

就業困難人員在我市登記注冊并領取《營業執照》、創辦小型 微型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正常經營 6 個月及以上且申請時處于

正常營業狀態的,可在《營業執照》登記注冊一年內申請 5000

元一次性創業補貼。


(三)返鄉創業人員一次性創業補貼

農民工等人員返回原戶籍所在區(含功能區)登記注冊并領 取《營業執照》、創辦小型微型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正常經營 6個月及以上且申請時處于正常營業狀態的,可申請 5000 元一次性創業補貼。

02
二、經辦流程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填寫《武漢市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表》(見附件,A4 規格、1 式 2 份,表樣可在武漢市人社局門戶網站下載),并提交以下資料,向工商注冊地所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也可通過湖北政務服務網、電子郵箱或郵寄快遞等方式提交):

     1. 《營業執照》復印件 1 份,擬留件(可通過系統查驗的不需要申請人提供);

     2. 申請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創業補貼的需提供《畢業證書》或《學生證》;申請返鄉創業人員一次性創業補貼的需提供《居民戶 口簿》和外地返鄉的相關佐證材料。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 5 個工作日完成審核,并公示 7 天,對公示無異議的,將資金撥付資料送區財政部門撥付補貼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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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關要求

      

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是一次性創業補貼資金的審核主體,負責做好審核有關工作。一次性創業補貼政策同一申請人、同一項目不能重復享受。市區人社部門將定期開展監督檢查。對弄虛作假騙取補貼資金的,一經查實,追回補貼資金,并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聯系人:區人資局    83631955


附件

武漢市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