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印發了《湖北省貫徹落實國務院支持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改革創新若干措施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近日,省商務廳(省自貿辦)對《實施方案》進行了解讀。
《實施方案》的主要特點
《實施方案》充分結合湖北自貿試驗區實際,對39項改革措施進行了梳理分類,分領域、分重點推動湖北自貿試驗區高質量發展。
一是針對性強。《實施方案》將39項改革措施劃分為承接賦權事項、重點推進事項、積極爭取事項、口岸開放事項、發展新業態新模式、增強企業獲得感、深化改革事項等7大類別,便于指導各部門和湖北自貿試驗區各片區有的放矢、采取針對性措施推動相關改革事項落地落實。
二是操作性強。《實施方案》明確了各項工作任務的責任單位及具體工作要求,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便于有關方面貫徹執行。
《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擬定了7個方面、26項工作措施。主要內容如下:
(一)積極承接賦權事項。積極承接國家有關部門下放的5項經濟管理權限,并適時將相關權限納入我省新一批下放到湖北自貿試驗區的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清單等兩項工作舉措,賦予湖北自貿試驗區更大改革自主權。
(二)大力推進相關改革措施落地落實。積極落實國家有關部門關于外國留學生在我國境內勤工助學管理政策;在土地利用方面,優先支持湖北自貿試驗區建設發展;在湖北自貿試驗區建筑工程、醫療服務領域深化“證照分離”改革等7項工作舉措。
(三)積極爭取相關改革試點。爭取汽車平行進口、知識產權證券化、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外的“兩頭在外”航空維修業態保稅監管等5項改革試點工作落地湖北自貿試驗區。
(四)進一步做好口岸開放和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工作。提出了支持武漢、襄陽、宜昌口岸開放項目申報工作,進一步完善中國(湖北)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服務功能等兩項工作舉措。
(五)積極發展新業態新模式。加快在湖北自貿試驗區開展藝術品保稅倉儲業務和汽車平行進口保稅倉儲業務兩類新業態新模式。
(六)切實增強企業獲得感。在湖北自貿試驗區放寬設立中外合資人才中介機構、外資建設工程設計企業、專利代理機構的相關限制,放寬湖北自貿試驗區內外商獨資、港澳臺資建筑業企業承攬省內的建設項目的相關限制,在企業用工、干細胞臨床前沿醫療技術研究方面放寬相關限制。
(七)進一步深化相關改革措施。在39項改革措施中,有8項已在湖北自貿試驗區實施,涉及海關稅款保證保險改革、鼓勵支持金融機構向境內機構開展的各類境外投資和其他合作項目發放人民幣貸款以及金融改革等事項,相關部門、各片區應進一步抓好相關改革事項的深化創新,盡快總結提煉形成好經驗好做法進行復制推廣。
《實施方案》的保障措施
《實施方案》從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協調推進、加強督查評估、注重輿論宣傳和深化改革創新等5個方面就如何落實39項改革措施提出了明確的工作要求。一方面,強調省自貿辦、各有關單位、武漢、襄陽、宜昌3市要切實承擔工作責任,加強溝通協作,推進改革措施落實落地;根據“部門牽頭、片區配合”原則,研究制定實施細則和工作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另一方面,省自貿辦將會同各片區、各有關單位研究提出我省進一步支持湖北自貿試驗區深化改革創新的政策措施,經省政府批準后印發實施。同時,要圍繞湖北自貿試驗區戰略定位,研究提出一批需要國家支持、屬于中央事權且專門適用于湖北自貿試驗區的改革事項,力爭納入新一批國務院支持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改革創新若干措施,以支持湖北自貿試驗區開展特色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