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支撐經濟轉型升級和產業結構調整,日前,省科技廳啟動《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辦法》修訂工作。
近年來,我省科技法治環境不斷優化。2015年出臺《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條例》,為東湖自主創新示范區的建設發展發揮了重要推動作用;2016年出臺《湖北省自主創新條例》,將我省科技改革的諸多經驗做法上升到地方法規;2017年出臺《湖北省專利條例》,強化對專利權人合法權益的保護,為推進知識產權強省建設奠定了堅實基礎;2018年,《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辦法》(修訂)、《湖北省技術市場管理條例》(修訂)兩個法規被納入湖北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2018-2022年)。目前,我省科技領域有9項地方法規、2項部門規章,在制度上已構建較為完善的科技創新保障體系。
日前,省科技廳按照省人大要求,制定了法規起草工作方案,對法規內容、項目組成員、起草步驟、時間節點等做了明確安排。并先后召開了3次專家意見咨詢會,對草案逐條進行討論和修改完善。省科技廳圍繞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的熱點、難點問題,赴全國10多個省市和省內17個市州開展了專題調研,并形成了專題報告,為法規修訂打下了良好基礎。目前,已形成修訂草案初稿,征求了相關部門修改意見。
新修訂的《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辦法》出臺后,我省科技成果轉化的法制環境將更加有利,為創新強省建設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