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產業辦、企業等有關單位:
根據《武漢臨空港開發區管委會(東西湖區政府)印發關于支持企業科技創新發展政策清單的通知》(武臨開規(2018)2號)第十四條規定,現啟動2020年科技成果轉化活動的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對象為在我區舉辦活動的科技中介機構、眾創空間、孵化器、高校等有關單位;
(二)在2020年度舉辦科技成果轉化活動,線下活動地方須位于我區,線上活動參與活動對象須為我區的企業;
(三)申報對象舉辦的科技成果轉化活動按規模大小須分別符合以下條件:
1.一般科技成果轉化活動:
(1)舉辦的活動須事先經區科技局審批備案;
(2)活動參與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機構、企業等單位不少于15家;
(3)活動簽約項目4個以上。
2.大型科技成果轉化活動:
(1)舉辦的活動須事先經區科技局審批備案(每年審批不超過4場大型活動);
(2)活動參與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機構、企業等須在50家、200人以上;
(3)活動簽約項目4個以上;
(4)國際性活動的參與企業和機構中,國際(含港澳臺)企業和機構的占比達三分之一以上;全國性活動的參與企業和機構中,湖北省外的企業和機構占比達三分之一以上。
二、補貼標準
1.對經申報并通過區科技部門審核的科技成果轉化活動,補助標準為每場5000元;
2.對于大型科技成果轉化活動,按照其實際支出費用的50%給予補貼(賽事獎金除外),單場活動補貼金額不超過30萬元,單個企業年補貼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三、申報材料
申報對象須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順序裝訂成冊(一份):
1.《武漢臨空港開發區科技成果轉化活動補助申報表》;
2.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和納稅證明(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3.《武漢臨空港開發區科技成果轉化活動申報備案表》;
4.活動方案、簽到表、照片及活動總結,簽約項目清單、協議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5.活動費用清單及所涉及的相關合同(協議)書復印件;
6.簽約項目協議復印件;
7.申請大型活動支出費用補貼的機構還需要提供活動經費的專項審計報告。
四、申報程序
科技成果轉化活動補助申報按照“常年受理、事前備案、事后申請、統一撥付”的方式并按照以下程序執行:
1.企業申報。申報對象須在活動舉辦前填寫《武漢臨空港開發區科技成果轉化活動申請備案表》,報區科經局審批備案。在活動舉辦結束后5個工作日(大型活動20個工作日)內,申報對象須按要求提交申報材料。
2.區科經局審核。區科經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確定補貼企業名單及補貼金額并在區科經網站上公示。
3.資金撥付。補貼企業名單及補貼金額經相關程序審核、公示無異議后,按照財政資金管理相關要求統一撥付至企業。
五、聯系方式
聯 系 人:劉康 聯系電話:027-83083765
聯系地址:東西湖區臺商大廈1319室
附件1:武漢臨空港開發區科技成果轉化活動申報備案表
附件2:武漢臨空港開發區科技成果轉化活動補助申報表
東西湖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
2020年7月27日
附件1
武漢臨空港開發區科技成果轉化活動
申報備案表
申報活動名稱 | |||
活動時間 | 活動地點 | ||
申報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
法人代表 | 聯系電話 | ||
申報單位意見 |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 ||
區科經局審批 意見 |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一式兩份;2.申請的活動須有簽約項目;
3.活動方案及其他材料作為附件一并提交。
附件2
武漢臨空港開發區科技成果轉化活動
補助申報表
活動名稱 | |||
活動類型 | £一般科技成果轉化活動 £大型科技成果轉化活動 | ||
申報補助金額 | 人民幣(大寫): (¥: 元) | ||
申報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
法人代表 | 聯系電話 | ||
申報單位承諾 |
本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均真實有效,無虛報隱瞞。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 ||
區科經局審批 意見 |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