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  


《關于申報創建武漢市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的函》(鄂政函〔2020〕42號)收悉。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規劃的通知》(國發〔2017〕35號)部署,按照《科技部關于印發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規〔2019〕298號)要求,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支持武漢市建設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以下簡稱試驗區)是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工智能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規劃的重大舉措。試驗區建設要圍繞國家重大戰略和武漢市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加強內涵式發展,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的新路徑新機制,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發揮人工智能在復工復產和提升城市韌性中的重要作用,更好示范帶動中部地區和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

  

二、強化技術研發和創新應用,促進人工智能與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依托武漢在人工智能科教資源、產業基礎、應用場景等方面優勢,加強人工智能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建立安全高效的智能化基礎設施體系,拓展應用場景,在智能網聯汽車、智能制造、智能數字設計與建造、智慧醫療等領域打造創新應用標桿,促進人工智能與實體經濟、智慧城市、社會民生深度融合。

  

三、加強政策和機制創新,營造有利于人工智能發展的良好生態。開展人工智能政策試驗,在人才培養引進、數據開放共享、多元化投入、成果轉化等方面建立新機制;培育人工智能領軍企業,探索新型研發機構發展模式,營造產學研用深度融合、大中小企業協同的創新生態。開展人工智能社會實驗,推動社會治理智能化。落實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則,建立人工智能倫理規范。

  

科技部將積極配合湖北省推進武漢試驗區建設,協調研究解決相關政策問題,加強工作指導和資源對接,及時總結典型經驗和政策措施并予以推廣。建立監測評估機制,跟蹤評估試驗區建設進展情況,根據評估結果給予激勵和支持。

  

專此函復。

 

科 技 部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