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經信局:

根據《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管理辦法》(工信部企業〔2017156號)和《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建設管理辦法》(工信部企業〔2016194號)精神,省經信廳擬對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和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以下簡稱示范平臺和示范基地)進行復核。具體要求如下:

一、復核范圍。復核對象為2012-2017年省經信廳認定的57家省級示范平臺和42家示范基地。有效期內的國家級示范平臺和示范基地不屬于復核范圍。(名單見附件1)。

二、復核方式。由各省級示范平臺和示范基地填報“湖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審核表”、“湖北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審核表”報市州經信部門審核,市州經信部門對照“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條件”和“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認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后,將“示范平臺審核表”、“示范基地審核表”和“審核報告”報省經信廳。省經信廳根據各市州審核意見,對各示范平臺和示范基地進行復查,經研究后向社會公示,并公布復核結果。

三、有關要求。請各市州將示范平臺、示范基地審核報告連同審核表(一式1份含光盤1張),于107日前報省經信廳中小企業發展處。

聯系人:徐朝暉 聯系電話:027-87236658

地址:武漢市武昌水果湖東一路7號省經信廳中小企業處

附件:1.2012-2017年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和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名單

? ? ? 2.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和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認定條件

??????3.湖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審核表

??????4.湖北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審核表



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辦公室

2020911

相關附件: